老伯說很痛!看他額頭有大約1公分的擦傷...
等到救護車來警察也來了!做完車禍經過解釋和酒測(酒測值0)我看車禍圖上 明顯標示我行駛在車道上無碰觸到路肩線及雙黃線 我看斑馬線也在我後面大約兩個車身距離.. 後來和警察到醫院探視傷者 對方家屬説老伯頭暈..
要去照腦斷層檢查看看有沒有腦震盪..警員跟他說這種事故通常人沒什麼事.妳們雙方橋一橋在來派出所和解就行了!看要我陪對方醫藥費還是包個紅包壓壓驚就好!我心想都OK!快點把事情解決就好!不過說的好像是我錯一樣!
對方家屬說等腦斷層解果再說..後來我跟警員出了醫院 在走廊警員跟我說了:這是要處理好!不然對方可以告我"傷害罪" 我心想媽啊!好端端他違規穿越馬路我要吃傷害罪...請問各位這合理嗎?
當天中午我還請假過去醫院探視老伯..醫生說腦斷層沒有問題.四肢也都OK!可以出院了!我還好心載老伯和他媳婦回家休養...也問他那這樣是不是可以來派出所簽和解了嗎?他媳婦說她們今天很忙!約明天吧!我說OK!那我們在連絡...隔天依舊沒跟我聯絡.還是我打過去的..第一通他說很忙沒時間.第二通說要等下禮拜複診後再決定要不要和解
請教:事情發生以來都是我主動在連絡.該探視該詢問我也做了!對方現在一付是我錯得樣子!請問各位懂法律網友們這樣得案例 行人沒走斑馬線穿越雙黃線被撞....都是開車族該死嗎?

4/2 打給對方兒子詢問老伯身體狀況和和解事宜..得到的是:下星期再說.要載去醫院看看.我爸有點痠痛!
對方口氣很差!一副錯在我的樣子!問他是否認為它們沒有錯嗎?他兒子不回答!問他還是要送交通裁決...
他回我:送阿!就掛電話了! 很無言

交通規則...看到車就給他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