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在過綠燈,有輛車子想要紅燈右轉切入。該路口紅燈沒有右轉綠箭頭;更何況,如果有右轉綠箭頭,也要讓直行車過完才轉。

對於這種插隊的車子非常不爽,給他叭一下。

結果,遇到的是一位非常糟糕的車主。他也不檢討自己,竟然認為我是對他嗆聲挑釁,竟然在我前面給我緊急煞車,他的車尾都跳起來了!還好,我反應快,我急煞,沒撞上。我後面的車也沒有撞上。姆∼他是否想炮製假車禍未遂?他停在路上堵我,從側後視鏡與我四眼相對。好漫長的3秒鐘!不過,他並沒有拿棍棒槍械下車。瞪完後,車子即開動。

有這行車紀錄器讓我安心些。G8-5221別被我再遇到了。如果再遇到,我會 . . . . .


趕快閃開!
事件二:
話說前面的鳥事發生後不到十分鐘,又有另一件值得紀錄的事。在這中山高內壢交流道南下匝道入口,中園路紅綠燈,正在等綠燈。
首先,路人甲上場。呃∼他不是事件二的主角。請換下一張。

等著等著,竟然有輛紅牌重機車從我前面飄的鑽了過去,在兩個車道帶頭車的中間縫隙停下來!




給你個特寫!

除了這個鑽車道的壞習慣之外,這位騎士倒是有秉持重機的原則,不必像一般機車做兩段式左轉。

【後記】原本當下心情非常差。不過,在整理這發文後,覺得心情好多了。回家唯一的道路是安全,一點也沒有錯!
【後記2】大家的討論中有提到事件二另外那輛佔據機車停車區的車,也該譴責。我想也是。那位路人甲這樣走很危險,也該譴責。要公平處理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