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昨天家人騎車被1各開車的擦撞
倒地後送醫目前都已平安
我想請問一下相關賠償的問題
開車者以下簡稱甲方
騎車(有2人1大1小)的以下簡稱乙方
因為2方車輛都是直行
但是摩托車是向左倒地剛好超過中間線
目前想向對方求償
但是警察也沒說明誰對誰錯
因為有傷到骨頭有打鋼釘固定
醫生說復健期至少要半年
我要想對方求償的是
01.半年的醫療費用
02.半年無法工作的損失
03.精神賠償
04.小孩看護費用
假設1
甲方錯
我可以向他要求賠償嗎?
賠償可以要求那些呢?
假設2
乙方錯
既然是乙方錯那還可以要求賠償嗎?
有那些可以要求的?
我要到那裏可以申請到車禍鑑定證明呢?
roll wrote:
因為昨天家人騎車被1...(恕刪)
誰擦誰也不知道....
我看就算乙方錯..也要死盧甲方賠吧
各縣市的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
http://www.mvacf.org.tw/content/link/main.asp?linkcsn=4
A New Driving Sensation
)如果沒問題就準備聯絡保險公司確認~
醫療部份保險公司會給予賠償 (額度就要確認了!)
此外,
精神賠償跟損害賠償部分,
建議直接列出款項跟對方"僑"
拿出誠意來談判,如果不行的話就準備控告過失傷害 (要談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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