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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發高速公路危險駕駛...

當天有被影響的其他人,先說聲抱歉!!
我變換車道前有打方向燈,且有盡量注意後方來車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PjuWCRQ12s


事情是:

中山高南下 約120公里處

一開始他在內線我在第三線,兩個人都要往中間車道切入,我要切入前已經有注意到他可能也會切中間車道,
當我打完方向燈切至一半時,我看到他在我左後方他也切了一半,但我快他將近一個車身,此時我沒有在往內切
我趕快加速往前,但他卻急拉回他的車道,有此可見他沒注意到我也切過來!!小弟技術不佳超車都會抓比較大的距離

接下來這位3707-xa的車主就不爽啦!!一路挑釁憋車~一下兩下三下就算了,好像玩的不夠,一直搞前後被他耽誤約三十多分鐘~

這位車主還可以在前面檔我的車,高速公路上開30公里

車上有三個人,而且都是上了年紀的人,所以沒空陪他耗

全部的有錄到的影片是17分鐘但沒法完全上傳,只有片段,我已經報警等待後續處理.

不知道這樣會不會被開"危險駕駛"的紅單

各位正義魔人請批評指教

一天的好心情就被他打亂~!!!

第一次發月經文,請多海涵~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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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3 更新

今天電話聯絡"國道第二警察隊"問要違規舉發所需要的資料

1.時間 2.地點北上或南下幾公里處 3.證據(影片檔或照片) 4.實情經過的敘述 5.車號

將上述資料準備好,郵寄或e-mail給"國道第二警察隊"就會有專人處理,還會有專人回覆處理的結果

處理結果我在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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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04 更新

我出差回來收到國道警局的信說04/08,要到苗栗國道第二警察隊出庭
請問有沒有要特別~準備或注意~的東西,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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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8

兩各禮拜前我打電話到國道警察隊詢位偵辦進度,他說對方認罪了要等送法庭和出庭作證.
好久喔!真的很沒有效率....三個月要過去摟,還沒結束!!!

警察有說沒有外側車道要讓內側車道超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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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0
另外不知道有沒有車友有類似經驗,這樣的案子要多久才會結束呢?
這樣的辦案的速度不知道正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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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1 本案終於結束

今天收到苗栗地檢署器來的緩起訴處分書

1.被告認罪,法官認為被告態度良好和犯罪行為上屬輕微,所以判緩起訴期間為兩年

2.緩起訴處分金2萬元,期間不得犯同一罪狀

第一次處理這樣的事情,從3月到現在8月已經耗時5個月,真的是耗時耗力~

我也只是想給對方一個警惕,高速公路車不是這樣開的!!!

就因為一時的不高興

不僅妨礙到我的行車,更造成後方車輛的壅塞~~~
2009-03-23 1:23 發佈
樓主:
寧願在路上多一些「正義魔人」,
這遠比那些喜歡違規駕駛或駕駛習慣不好的民眾好太多太多了。
hjfrank wrote:
樓主:「正義魔人」有...(恕刪)


我應該沒說"正義魔人"不好吧!!

我是說請"批評指教"...多謝
這種內側和外側同時切往中間車道的情形 , 算是常會遇到的 , 當切到一半發現有車也切的時候 , 如果我的車頭比較後面 , 那應該是要先讓車頭比較前面的車先切過去再換我切換車道 , 不過我習慣是先讓對方切過去之後自己再切過去..

不過 , 這樣其實是很無奈的 , 因為內側車道的慢車不可能因為我按喇叭或閃燈就會讓道吧
自已想辦法超過去?? 那不就是要我右側超車嗎? 所以才會有這種內側和外側車道的差點撞到的事件...

現在國道三號 , 我在速限90km/h 的路段 , 大都保持表速100km/h 左右 , 不管是遇到紅斑馬或是固定照相都不用減速 , 我為什麼敢?? 因為大部份的車都這樣開阿
已 更新 連結囉~
每每看對方在變換車道也都會打方向灯,就只為了要擋你
由這點看來,對方應該也算是有紀律的人~但....為什麼會做這種事!?
樓主不妨再仔細想想,是不是真有什麼地方有擋到別人,但自己卻不自知了~
換個角度思考,或許也不會這麼氣憤??
我覺得直接停路肩報警,應該比較好

因為你一旦開飆,對方如果也是飆仔,事情會變的更危險

當然如果對方是俗仔,不敢飆,那你就能擺脫

但是大大的車是加速比較慢嗎?怎麼都沒超過去他就來了...他可能都看你有打方向燈才知道你要超車吧!
挺過份的...我的感覺...他有病..
對方駕駛的確不道德, 但依法律而言, 前車都有打方向燈, 也沒有 "直接" "明顯" 的證據, 他對樓主您危險駕駛
樓主的距離保持得太近了吧, 也算危險駕駛喔 .... 搞不好在投訴時, 先被開罰單

遇到這種狀況, 我大概不是開得很快得超過去 (比比看誰的技術好), 就是開得很慢龜在最外側或停車 (比比看誰有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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