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車上有裝行車影像記錄器的大大

請問各位車上有裝行車影像記錄器的大大
當你在行車路上
遇到非自己本身的車禍發生時
您現場會提供影像記錄給警察或當事者
讓事實還原真相嗎??
2009-03-08 5:52 發佈
上法院在拿出來 小心警察 不是全部都是好人
因為被撞怕了,加上現場目擊證人的說詞閃爍不定,所以我最近也敗了一台...
鑑於自身經歷的遭遇,因此日後若在路上碰到其他人的車禍事故時,我想我應該會停下車留下資料請他們如需證據再跟我Copy檔案,就當作做好事吧~

hijidealuna wrote:
因為被撞怕了,加上現...(恕刪)



讚喔
終於有人回應我想要的答案了


這個社會還是有正義的


多年前
個人曾經在行進方向綠燈的十字路口遭機車攔腰撞上
結果
因為無人肯出面作證
在下因此揹上過失
因此
對社會大眾的冷漠 失望
還好
今天在01上面
得到一個正面的回應
真好
會!個人是上網拍買了一個可以吸在前擋的DV&相機架,用手邊的相機開啟錄影功能做為行車監視器,白天效果不錯晚上就不是那麼好了,但至少行車動態都還拍得清楚,變換車道有無打方向燈、有無闖紅燈等,還不錯啦!
鮮紅的YARIS真是漂亮!
拍到別人的意外事故,就和對方談價錢,

無肇則的一方,買回去證明自己無過失,

有肇則的一方,買回去銷毀。
會的, 不過要偷偷給.
不然給過失大的那方知道的話, 有時會惹一身腥.

我就碰過車禍了, 原本附近目擊者也說是對方錯, 但一聽是當地人, 全都閉嘴了.
SimonTseng wrote:
會的, 不過要偷偷給...(恕刪)


嗯嗯
悲劇發生的那年是民國84年
我的情形也是跟大大形容的差不多
相對人(傷者)我可以肯定的確是闖紅燈
因為本人為行進方向第三部車
只因相對人(傷者)是當地人
以致我孤立無援
僅同車友人替我作證
竟然遭判不足為證
因而判我肇事

試想
我的右側B柱內陷
二面車門全毀
路權在我
怎可能是我肇事
肇事主因 應是相對人超速闖紅燈才是
只因當時無路口監視器還原真相或第三方目擊證人做證


直到最近
在01、在新聞社會版
看到幾位車主發生的情形與我類似
又看到某行車紀錄器廠商架設之影音網站
因此有感而發

謝謝各位有正義感的大大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