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處理問題

不好意思,先前都在潛水,第一次浮出水面就直接發表文章
還請各位給點意見,謝謝.


三月二日發生車禍擦撞,事發地點是省道一個四線道T字路口,
當時號誌燈有直行與左轉燈號,對方和我都是機車,
我們都在機車道我在他的左後方,他未待轉但有打方向燈之後左轉,
我按煞車減速但還是發生擦撞(我無超速),擦撞後,他人和車倒地;
我沒倒又不確定後側有沒有機車,便慢慢滑道路旁停車熄火,
馬上跑去看對方傷勢,此時有店家叫救護車,對方原先躺在地上,
後來有爬起來,雙方都無明顯外傷,救護人員問他要不要去醫院,
他有去,之後警察來了之後我有詢問他路口是否該待轉,
警察回答是說[要],對方幾小時後也返家休息,
事故處理小組的警察先生是說叫我們先私下和解,
不行的話再找他協調,原先說好三月四日晚上要當面協調了,
結果就在出發前不久,竟然有自稱地方代表的人打電話來,
說我把對方的車撞的這麼嚴重,說我騎太快,
我回他說對方沒待轉,我也沒超速,地方代表說意思要他們賠償嗎?
我說是,於是我們就說要走法律途徑,事後我朋友建議我打電話去問他有沒有誠意要和解,
不然就找車禍處理小組直接鑑定,我也這樣做了,最後是說好明天出面到當天處理員警那邊協調,
沒來就送鑑定,這樣可行嗎?

發生至今對方都不主動連絡我,都是我打電話去...三月四日下午更是誇張,
對方竟然打來就掛掉,還是我回撥回去..
另外我車修理的估價單,把所有只要有擦傷的地方都列出,這樣可以嗎?會不會太過份?
2009-03-05 11:3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路口如依規定要兩段式左轉
未依規定肇責較大
跟我之前的狀況一樣
兩個年輕人無照
且未依規定待轉直接左轉而撞上
對方也不願意陪
提過失傷害告訴上法院後才願意賠償

但是到上了法院才知道台灣的怪法律
對方無預警左轉煞車不及而撞上
我方有應注意而未注意之責任
但是事發當時
最好是來得及注意及反應啦!!

對方雖然違規在先
但若有受傷並提過失傷害告訴
我方過失傷害告訴還是有可能成立

有對相關案例較懂得
可否提供應對方式自保




yuzo wrote:
對方雖然違規在先
但若有受傷並提過失傷害告訴
我方過失傷害告訴還是有可能成立...(恕刪)

+100
如果對方有受傷
開板大就會被告過失傷害
然後會穩輸

開板大在後面是比較吃虧的
對方是肇事主因
開板大有可能變成肇事次因
因為開板大有說,對方有打方向燈
就代表開板大有注意到前車

結論:
要有賠錢的心理準備
祭出哀兵政策,說你有意願賠償,但是經濟不好,自己的車也要修 等等理由.....

對方我看是沒有外傷,但在電話中都會一直說他傷勢需要時間,
一直要2.3個月之後再來說,我自己當場雖然沒就醫,
但是在車行老闆的提醒下,我也馬上跑到醫院驗傷

請問一下各位,過失傷害部份也是依據鑑定結果,來配定嗎?

我知道他有打方向燈,但是他馬上就轉了出來,
我來不及閃躲
Monkey1031 wrote:
對方我看是沒有外傷,...(恕刪)


簡單的說是對方方向燈一打,就左轉了嗎?
hollowaysxp wrote:
簡單的說是對方方向燈一打,就左轉了嗎?


是的,對方打了就轉出來了!
您是在他後方同一車道嗎?
若是,是您後車未保持距離, 同車道在左後方也沒用
若不是,是他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Jason Chen @Taiwan
Monkey1031 wrote:
不好意思,先前都在潛...(恕刪)


相關 法律問題可以參考...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678829&last=6878087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Monkey1031 wrote:
對方我看是沒有外傷,...(恕刪)


兩方都有受傷 可以互控過失傷害
這是屬於刑事案件
怎麼判 法院裁決 輕的話3個月以下 重的話6個月以下

如有有錯 歡迎指教
Yuri本名:(ますだ ゆり) 1997 avex tuneに所属 avexとの契約は2008年4月に契約解消していた m.o.v.e 芸能活動を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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