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了自己也害了別人

在下於一個T字道路左轉,
這裡沒有任何交通號誌也沒有攝影機
僅於在下轉彎前的車道有『停車再開』的標誌,
於是我在此停車打方向燈待轉,
後面有點距離有一台不知道是直行車還是轉彎車,
因為太依賴過去的經驗,
認為自己可以轉彎過去,
因為已經等了有段時間,
在下就很快樂的轉過去了。
結果... ...
對方撞到我的車尾,
我輕傷,對方重傷,
對方說自己是直行車,
警方應該認同對方是直行車,
給了在下一張調查報告
『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本來對方家屬也很好心, (傷者平時為人是大家讚譽有佳的)
不追究責任,
只要讓她們可以拿到強制險保險金就好了,
誰知,
對方傷勢的復原狀況極差,
只有單單強制險恐怕無法支付後續醫療問題,
我又只有保強制險,沒有加保『任意第三責任險』,
(有保的話,她說她可以跟保險公司談就行了)
所以,
目前在下只能提著心,
擔心她的傷勢,
吊著膽,
擔憂錢不知道要從哪裡來,
一個疏忽,
就讓兩個家庭飽受煎熬!

這幾年交通有修法,『轉彎車要讓直行車』!
不要再相信有那種某些狀況,直行車要讓轉彎車的老法了。(我考照的那年這條還在

請切記 不要心存僥倖,你不一定轉得過去啊!
要多多注意每年修改的交通法規,會修改不是沒有原因的!!
機車也是需要加保『任意第三責任險』的!

保費不多,一旦不幸出事了,至少不會讓錢的問題逼死人。
還有,雖然在下周圍有人說不易遵守,但是大家一定要注意『轉彎,一定要過中線再轉』
最後,
祝福大家行車平安,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希望對方可以早日康復回到工作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