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從新竹回來的路上,遇到了....不知道是天才還是白癡的的駕駛(車號 0535-?? <- 現在好像流行公佈車號?)。
從你的駕駛行為來看,很明顯是蓄意的。也許你認為我跟車跟的太近:
1. 不知道你是第一次上高速公路,還是膽子特小?我猜你膽子特小應該是不成立。每週五天,每天開高速公路近 120 公里,實在很少遇到刻意保持所謂的 50 公尺的安全距離。不過,你老兄幾乎是確實做到了。
2. 我雖然跟的近了些(目測距離至少也有 2 ~ 3 個車身,當然,有些人會認為近了些)不過你從 114 km/hr 煞到 76 km/hr,我也沒撞上呀?而且當時仍有保持足夠的距離。第一次,你可能不是故意的,但是你又繼續煞了一兩次,我就可以斷定你是故意的,因為你離你的前車大概真的有 50 公尺,而且他的煞車燈未亮。
3. 你切到中線讓我先過之後,立刻切回內線,然後開始逼車(因為,說實在的你跟我車的距離,比我當初跟你車的距離更近)。不過,逼車對我來說是最沒有效的一招。你跟得再近,不要說撞我,你連碰都不敢碰到我,我一點壓力都不會有,因為你就是不敢怎麼樣。
4. 你逼車逼了大概至少也有一兩公里,最後從戰備道路的最內側超車(我已經開在內線了),然後插入。首先,這是違規超車,該路線是禁止行車的。而且,我要提醒你,第一,你選的的超車方向不對。第二,你不該選在戰備道路的最末端選擇超車。因為,你要從我左側超車,你車頭一撇出來我就知道了。雖然你開的是賓士,我開的是小 N,好歹我也有油門和四個輪子,如果我也很皮的也跟著加速,你不是撞上護欄來的烏龜大翻身,要嘛撞我左側,我開內側你還撞我左側,你不是啞巴吃黃蓮嗎?還好,小弟自認我開車還算有品,在你車身跟我並行的時後,我就踩煞車了。不過,哪天當我想換車,可能會踩成油門喲。
5. 第五個錯誤是你後來開到最外側車道。你知道為什麼嗎?最外側車道通常是大卡車在跑的耶。第一輛被我整的就是 BMW 出泰山收費站,硬是從我後方加速搶到我前面。我逮到機會把他擠去大卡車後面讓他踩煞車。所以,下次不要做這麼笨的事囉。
基本上,你的行為對我來說還稱不上白目,頂多只能稱的上皮而已。你想在白天整我就算了,但是要在高速公路再加上夜間,我看你還得加加油啊。啊~~對了,你要變換車道記得要看後視鏡嘛....看你差點被香檳色的牛角頂到,我還真替你擔心咧....啊~~對了,記得不要拿 NN 之類的車牌來玩逼車的遊戲,小心被別人整,撞壞了要賠喲。
如果你想知道我幾乎每天跑高速公路還能活到現在的不二法門,那就是我時時刻刻注意我前後左右與其他車輛的相對位置與速度。我不會像你當其他車輛接近時,還繼續窩內側車道,我要嘛就加速,要嘛就閃到其他車道,不要懷疑,我開 120km/hr 只能開最外側車道,因為我的車速雖快,但是相對其他的車輛,其他車更快,所以我只好開在最外側車道。而且,我雖跟車跟的近,我有按喇叭嗎?沒有!我開車開到現在,我喇叭保證按不到十五次。我有開遠燈嗎?沒有!我只有在視線極差的情況下才開遠燈。我有閃大燈嗎?沒有!除非開最內線且車速無故掉到 90km/hr 下,才有可能被我閃大燈,而且是我心情不爽才會閃,不是每個都有這個榮幸的。我對前車閃大燈的次數是稍多,但是應該也不會超過十次。我有開霧燈嗎?沒有!我到現在除了檢查燈光,我還沒開過霧燈。我只不過跟車近了些,我也沒要你讓路的意思,不知道你在不爽什麼?希望你不要讓我不爽到把你擠去大卡車的後面借刀殺人。
更正:林口收費站更正為泰山收費站。歹勢....
有天,在快到平鎮交流道的時候,車速突然變慢(內線),中線車道反而比較快,後來我也切入中線行進。後來發現一部舊舊的車子,看起來像歐巴桑在開的,速度大概 90 km/hr 未到。我就看到我前面的前面的車子,故意在離歐巴桑很近的距離連方向燈都沒打直接切入。我經過的時候,他大概嚇得只剩 7X km/hr。我幾乎每天跑高速公路,這種例子看多了。台灣的駕駛基本上是不錯的,沒事不會故意找你的碴,但是如果你的行為已經讓人賭爛的時候,難保遇到一些人故意整你。慢速就好嗎?未必!也許我前車認為我跟太近,從法規來看,算是我違規。只是他後來的駕駛行為讓我覺得他很皮而已(還不至於讓我不爽),他要跟車跟多近是他的事,只要不要撞到我就好了。最重要的是,我只想告訴他,他的駕駛方式,犯了很多錯誤,已經讓他自己處於危險之中。
對於處理別人逼車的方式,最笨的莫過於為了甩開別人而自己亂鑽亂竄。不僅自己危險,而且還讓無辜的人危險。哪裡上演?十八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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