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北上在164.1公里處
后里收費站前,前方車陣突然減速
我在內車道
看到前車煞車燈兼閃雙黃燈
我也煞車了,就在這時候
發現後視鏡有輛車煞車不及撞上了
我的後保險桿都毀了,他的車子水箱破裂
當然車禍最幸運的
對方的車子兩人都沒事
我加一隻貓也都沒事
當然第一時間CALL出生平第一通110
過沒多久紅斑馬就出現了
拍照畫線等等也有拖吊車出現
在雙方做完酒測,警察也做完紀錄
雙方各拿到一張當事人登記聯單
(只有這樣嗎?)
對方說願意賠償,警察也簡單做了詢問
對方說時速九十,與我的車距大概四輛車
後來警方說前方車速減慢的原因是
在過收費站前有掉落物
我們兩個都沒看到掉落物
我們就各開回台北
對方是台北人,我是在台北工作
明天要回原廠做估價,目前目測
大概是後保險桿+後車燈+倒車雷達
我最後發現我後車座(三門小車getz)小行李箱有凸起來的現象(傷到底盤?)
後車門打不開
對方的叔叔是開修車廠的,可是我想回原廠做
我該怎麼辦?當然可以雙方面可以滿意最好。
tasi1024 wrote:
對方說時速九十,與我的車距大概四輛車...(恕刪)
收費站前90公里是在一公里還是多遠之前開始的吧,越靠近收費站會慢慢降90-70-50,我記得好像是這樣,到收費站不能高於50,所以他說90公里,就要看距離收費站多遠的地方,但是不管他開幾公里,距離你4台車身,好像安全距離還不夠,煞不住車???
照理說4台車身90公里,如果沒有延遲踩煞車,是應該緊急煞得住,但是高速行駛下,對前方距離的判斷並沒辦法很準確,所以他在踩煞車時並不到4台車距離吧
這個情形沒有雙方面滿意的問題吧,是他要配合你滿意才對,到你想要去做的維修廠做,你只要通知他,如果他不信任,可以請他到場一起估價,如果他不願意,延遲到你修車時間,導致你工作交通上的不便,這期間所花費的交通費用還可以向他請求賠償,只要你不滿意而沒跟他和解,他的責任不會消失,你就可以請交通隊幫你送裁決,裁決下來再跑交通法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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