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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有一個不錯的有關於禁行機車的對策!

警令:先取締併排 再抓騎士違規

記者洪敏隆/台北報導〕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日前行文各警分局,要求警員未來必須要先處理同一路段違規併排停車,確保機車騎士路權,才能拍照取締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告發機車違規也要放大攝影範圍,若未拍到禁行機車道右邊車道情況,不予採證。


台北市3車道以上的幹道,都會在內側車道劃設「禁行機車」,不少騎士批評很多路段違規併排停車嚴重,他們常為閃避違停車輛進進出出,才會騎到快車道,警員只拍騎士違規,卻縱容違停,根本是製造陷阱,好抓機車違規。


交大隊長方仰寧說,要取締機車違規行駛禁行機車道,必須先確認騎士有足夠路權可走卻不走,才不會出現爭議,逕行舉發時,也應派警員在同一路段驅趕違規停車,尤其是併排及占用公車停靠區,將列為執法重點。



轉貼自:奇摩新聞
點此看奇摩新聞
2009-01-16 12:4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機車 對策
0308kevin wrote:
警令:先取締併排 再...(恕刪)


太好了~真是實用的取締對策,期待實施後的成效,確實有些違規停車(臨停)
會造成機車騎士跨越至快車道,當然也有少數是騎士本身的行為。
Dean Liu.
dean liu wrote:
確實有些違規停車(臨停)
...(恕刪)

這就是說因前方公車靠站、小黃攬客,
導致機車向內側閃躲被拍到還是要認帳就是了!!
chiang:人願意把15年的青春歲月奉獻給你.......想想自己何德何能啊!
如果真能如此確實執行
大真是的天大的好消息!
希望不要只是講而已~
這問題自己已經想了很久,終於有這類的新聞了
每次騎忠孝東路都會很抓狂..
想說幹麻不把內側車道多開放一條機車騎
不然每次兩條機車道通通都是汽車...不是臨停就是載客
不然就是公車...哀感覺最外側車道根本就是有劃停車格麻
外側塞車只好騎內車道接下來就喀嚓..一.兩個禮拜就會有掛號了
如果是這樣舉發違規!
才能讓人較心服口服!

另外還有慢車道設置不當,
也應該一併檢討吧!
(例如右轉車道和慢車道共用.....)!
請大家上路前檢查一下尾燈和煞車燈!, 也提醒您的親朋好友,甚至幫他們留意! 尾燈煞車燈亮了沒!
說說而已... 看看就好....

運輸工具本來就是達到快速甲到乙地...
配合台灣大汽車主義政策... 四輪車輛擁有行駛各大快速道路或聯外道路....
擁有方便的路權....
合併台灣無買車自備停車位制度... 一般無使用車輛就是放路邊...
外來車輛當然大多併停...
加上統計台灣小型車承載率為1.7人/輛....

人目的地到了... 車呢? 當然也就放那邊囉~
怎麼取締.... ?

放個新聞撫慰民心罷了... 這是心戰呀~


老魚1010 wrote:
另外還有慢車道設置不當,
也應該一併檢討吧!
(例如右轉車道和慢車道共用.....)!(恕刪)

這是永遠不可能達成的... 看過運輸理論+交通安全行駛規則就能明白了.. 套句成語...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除非3D立體化.... 但那建設在烏托邦才有實施~
ataidx wrote:
放個新聞撫慰民心罷了... 這是心戰呀~
哈哈,官要做得久,就是要會這些手段嘛!
台灣沒幾個能解決問題的,不過大家都很會處理問題!
真正該抓的就是違停、並排、任意變換車道的汽車跟公車,機車會故意闖入快車道或是蛇行的比例低於10%。

為什麼不抓?因為一過去只能先勸離,要開單麻煩的很,不能賺錢又要挨罵。誰要做?

問題就在,為什麼對違規的人要勸導?要給予機會?這種鄉愿跟姑息才是街頭混亂的根源,一有違規就開單取締,有不服爭吵就直接加開妨礙公務。還會有人死皮賴臉的"暫時"並排,違停嗎?還會有人趁著空檔把馬路當院子爽嗎?
ScreammingBimmer wrote:
機車會故意闖入快車道或是蛇行的比例低於10%


其他都同意, 只有這點怪怪的
我每天兩輪四輪的都要跑, 機車故意闖入快車道或是蛇行的比例, 怎麼看都高於10%好幾倍

開車被機車敲後照鏡, 騎車被顏射. e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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