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小弟機車停在台北市雙城街1號旁,明明地上有機車停車格,還是被開違規停車,雖然停車格現有點模糊,但是還是看的出來,雖然那邊是黃線,但是有機車停車格又沒有禁止停車的告示,所以我認為我沒有違規,所以我想要申訴撤銷罰單,請問我該怎麼做呢?不知道是不是警察為了衝業績亂開單?
1. 先檢查停車格的顏色~如果是黑色的話是被取消的停車格~這也代表說你是違規停車~2. 你的機車牌是什麼顏色的~我記得沒錯的話~好像是說紅色的可能要停在汽車格上?請知道的大大回覆一下如果沒有以上狀況~請去申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