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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大大~有紅燈T字路口的肇事責任的問題~萬分感謝!

不好意思,小弟日前發生一起事故!
簡單敘述小弟於T字路口下方等號誌,綠燈左轉!
已過中線當快轉正時,發現一個閃光,然後就撞上了機車騎士,未拖行距離,並下車察看,並有路人協助報警與處理相關事宜,目擊者認為他闖紅燈,對方對此憤慨,認為污蔑,並且說他兩段左轉(未有待轉區,並為紅線),相關關係如下圖:http://163.30.98.200/Image001.tif
對方大腿骨折開刀,住院11天(單人房差價要我吸收),我去看了7天(帶水果,四天為小弟感冒,然後電話問候)
1.請問一下各位大大經驗這樣肇事責任歸屬?因對方不願意去做筆錄、責任歸屬,只希望快點結案!
2.並且負擔醫藥費122000元~這是所謂的行情嗎?
小弟並非逃避責任,這樣不清楚的結案,真是覺得
再次感謝各位貴人幫忙!
2009-01-06 7:18 發佈
你的案例在碰撞前是否看到對方機車?
因為這種狀況若非對方原本是逆向行車,
否則真的是在兩段式左轉,
(四線道無論是否有待轉區,規定機車就是一律要兩段式左轉)
如果是兩段式左轉中的機車,則對方算是直行,你是轉彎中車,路權該判給對方.
如果是機車逆向行車,當然是對方的責任.
ps.
大腿骨折要休養很久,12萬不算貴.
shuoh wrote:
不好意思,小弟日前發...(恕刪)


此案
有交通號誌路口,依交通號誌為準
如果對方是闖紅燈,當然是他的錯
只是必須想辦法證明

案發30天後,可以申請"車禍初步鑑定表"
看看是否有你的肇事責任
如果沒有,請不用理他
一毛錢都不用幫他出

我個人認為,開板大沒有錯
不過現在講誰對誰錯都沒用
請依"鑑定表"為準

另外買水果請開收據
因為這也算賠償金


有問題再討論

感謝大大回覆!
1.真的沒看到對方~看到就不會撞到了~
2.員警提醒要多去看他~員警有提基本上路權在我~解釋是我已過轉中線了!
但還是謝謝大大解釋~
是我責任我會完全負責~

shuoh wrote:
目擊者認為他闖紅燈

1. 目擊者很重要一定要留下他的電話
2. 看到你繪製圖面
不用想都知道機車闖紅燈
因為我們公司旁就有這樣的路口
沒看過幾輛機車會等紅燈的
3. 水果留下來自己吃不必送給他
感謝各位大大的熱心提醒與關心~
1.真的不幸中的大幸~遇到貴人(目擊者=報案者,據他敘述為闖紅燈,也願意到派出所說明)
2.對方只希望儘速結束,當事人認為兩方都沒錯~兩方都沒看到對方~所以不談肇事責任~
3.所以要我付住單人病房差額(2200*11天),還有後序兩年治療10萬元~
4.強制險據對方所言,領後退回給我~我方認定就是給對方~
想回到主題T字路口的路權到底如何分?
再次感謝大家!
shuoh wrote:
感謝各位大大的熱心提...(恕刪)


看你這個例子感覺很奇怪,為何對方不願意做筆錄?沒筆錄你可以在筆錄直指他闖紅燈,
吃虧的是他阿?我個人見解(實際碰到的經驗),他的醫藥費只要有收據強制險都可以賠
甚至請看護等等...

至於他無法工作的損失,則是你另外賠償的,但前提是肇責在你,我建議這部分等初步
鑑識報告(員警說的也未必準).如果確定肇責不是你,那就看你願不願意意思給他紅包壓壓
驚,甚至你可以要求民事的財損賠償(如果這部分你有車體險更棒)

shuoh wrote:
1.真的不幸中的大幸~遇到貴人(目擊者=報案者,據他敘述為闖紅燈,也願意到派出所說明)
2.對方只希望儘速結束,當事人認為兩方都沒錯~兩方都沒看到對方~所以不談肇事責任~
3.所以要我付住單人病房差額(2200*11天),還有後序兩年治療10萬元~

你是不是遇到弄假成真的假車禍
有人可以證明對方闖紅燈
你就先等肇責判定
不過你也要準備一下自己的修車單據
讓對方也要有賠錢的準備
同事上個月也被冒失的機車撞上
一估三萬多
感謝您啦~
基本上排除詐騙的成份~因為都有正當職業~
只是對方不去釐清責任問題~就很不好處理~

shuoh wrote:
只是不去對方釐清責任問題

應該是心虛
想用苦肉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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