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著坐著看到窗外一名民眾在移機車想要擠進路邊停車位
可是看他擠來擠去 兩旁的機車都被他推的動來動去
想必旁邊的機車車殼早已花掉了 後來他擠不進去
就無奈的騎走繼續尋找下一停車處
小弟我後來發現 我面前的停車格只有劃出五格
可是實際上停放的機車量卻是2倍
這樣對台灣的警察來說我想應該是不會有所理會吧
如果因為這樣"超停" 車主自身的愛車遭到刮傷要怎麼尋求補償?
還是認定倒楣? 小弟我是不敢把自己的機車停放在這種停車位
因為機車代步工具歸代步工具 還是會有車主想要自己的代步工具漂漂亮亮的吧
還有一些民眾對於他人的交通工具似乎不顧慮 直接自行移車 甚至刮傷他人車輛
例如途中最左邊那輛被擠到都導下來的機車
難道這些人的真的都選擇性的逃避眼中看到的景象?
自行消除這些自己做出這樣不道德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