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仁武地區警方強力取締變更車體部份的機車尤其是改翹管的一律開單噪音需要很大聲嗎?沒有加裝防燙蓋嗎?黑管有防燙蓋的一樣開單只要看到有改裝 通通開單所以看到很多騎士不服取締警方也不管 照開兼拍照存證不知道其他縣市是否也是強力取締中所以勸各位有改的騎士還是盡早改回原廠樣式吧
是在台一省道(汽機車有分道路段)那取締嗎?禮拜五會經過此地我還挺擔心的..這樣規定噪音條例不就多此一舉?現在有管制排氣管翹度嗎?感覺只要變更&改造就可開罰了以前新聞報的~不影響行車安全即可更換難道是騙人的?都被這些法規給搞混了真希望有人可以解除我的迷惑改裝這條路還真坎坷阿...
mamu822 wrote:有沒有改裝 其實警察...(恕刪) 恩恩~~~感謝告知剛剛去小xx俱樂部找到了關於改裝的法規以下是排氣管部分:1.應有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2.排氣管尾端出口應位於車輛後方。若符合上述條例跟噪音管制還是被開單也算活該嗎?感覺規定跟實際執行上落差不小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