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小弟平時飆自行車居多,沒有什麼汽機車紅單的經驗,因此有些問題想請問一下今天收到一張2008.04.05的超速罰單,但沒有附上超速的照片,請問...Q1:現在超速被拍「寫真」,照片也不用給你看嗎?Q2:現在還能用「押駕照」的方式擺平嗎?Q3:罰單上的日期感覺好奇怪,家中無掃瞄器,故抓網路上的罰單圖來修改,請見下圖?違規日期是2008.04.05,原舉發通知單應到案日期為 2008.05.23,裁決日期為2008.12.1405.23前我根本沒收到罰單,我今天才第一次收到,這些日期要怎麼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