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小弟前兩天騎車去承天寺(第一次騎滿身是汗而且冷風吹超冷騎不上去就折返= =)
回家從亞東醫院經過捷運站看到一個車禍
(汽車撞到摩托車,摩托車車主躺坐在路旁)
之後再往前100公尺還沒到縣民大道前又靠到兩台汽車擦撞在馬路中間爭吵
剛好過了縣民大道以後看到兩位警察先生在對違規停車的汽車開單
我就好心過去和兩位警察先生講說前面有車禍
結果.......只問了我說在哪....
告知地點以後說...不是我們的管區 不甘我們事就走了....
只好無奈和條子卑卑說聲謝謝....
所以各位車友如果其單車時發生事故,最快的方法是打110,而不是自己找警察報案。
以下小弟兩個案例:
1.(小弟當時是開車緩慢經過沒停下) 跟樓主一樣半路看見嚴重車禍,機車騎士戴安全帽躺在路中,腳不自主抽蓄抖動(具判斷騎士應該已無意識),兩個機車女騎士在路邊看著抽蓄的腳正傻笑中,跟機車擦撞的汽車衝到路旁撞上路樹,小弟馬上打110報警,而110勤務中心也很機警問小弟需要派救護車嗎。掛完電話沒多久就看到救護車了。
2.小弟到警局報案說明時間緊迫事關人命,警局問些資料後發現不是他們管區,叫小弟去戶籍所在地報案(跟樓主一樣心寒),到戶籍所在地警局報案後,小弟說明時間緊迫事關人命,能否立刻請線上警網協尋,結果告知小弟報案完,明天全省警察單位都會有資料,會幫忙協尋(他可能刻意忽略我說的時間緊迫事關人命),而我的報案三聯單,在我進警局後的一小時才完成,這時我可以很確定,他們才不理你什麼時間緊迫事關人命。在浪費了一小時後,馬上自己動身尋找,20分鐘後找到車子但是沒看到人,馬上打電話通知戶籍所在地警局,結果又心寒一次,他說發現車子的地方不在他們管轄範圍,要我去找當地警局處理,而他會順便先幫我通知該地警局前往,雖然寒心但我還是謝謝他。
三分鐘後警車出現,告知原由後,警察先生說,他一小時前巡邏時就看該車在那邊了(這就是明天全省警察單位都會有資料,會幫忙協尋的結果),後來小弟在附近徒步尋找到天亮,而過程完全沒看到附近有警車巡邏。
以上故事有完美結局,但最後還是打110勤務中心幫忙才找到,(110勤務中心跟電信業者有合作,可以找到手機發話點附近基地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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