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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人出車禍,請大家提供些意見 (23樓更新近況)

阿公日前在鄉下騎機車,遭後面汽車追撞!

頸椎受傷開刀,目前人仍在醫院,日後仍有復健的問題


對方駕駛是位女生,發生車禍後將我阿公送到醫院打電話通知後

就將責任完全推到她說她有保"第三人責任險"

什麼都說叫我們這邊先付,再開收據讓她去請領保險!

阿公住院到現在所有花費都是我們自己先付錢,連一點慰問金都沒有,只一律推到她的保險上!

完全看不到對方誠意



想請問大家對付這種這麼皮的人該怎麼辦?  事故對錯已經很明顯了!

要用告她過失傷害這招嗎? 日後還有請看護的問題,這該怎麼跟她算?     
2008-12-11 10:44 發佈
peace1211 wrote:
阿公日前在鄉下騎機車...(恕刪)


小弟覺得對方都已經先予口頭承諾願以保險理賠了

這樣還不夠有誠意

難不成要先拿個萬把塊現金才算有誠意嗎

等阿公的傷勢復原了再來看看對方怎麼處理還不遲吧
既然他都有送傷宦到醫院了,已經算很有誠意了,我鄰居被遊覽車撞傷逃逸,還好路人有看到車牌........
還有一點,她應該有報警吧???沒有報警保險是不賠的喔,照理說她辦出險後應該是由保險公司出面....
其實也不可以怪她對你們不理睬,因為我記得保險的相關條約有一條是 "不可與對方私下和解,否則不予以賠嘗"
可能因為如此吧!
或許可以請她聯絡保險公司的人看看要如何處理!!
其實你心態上是想要她拿出一些保險賠的以外的錢吧??? 但換個身份,保險也是她拿錢去買來的呀!!!
另外記得的是對錯不是絕對的,上法院也是會把對錯依照警方筆錄來分攤雙方責任的!!

我個人是覺得你們應該是要多多再與她與保險公司討論.....
peace1211 wrote:
阿公日前在鄉下騎機車,遭後面汽車追撞!...(恕刪)

可以描述狀況嗎? 快車道撞的? 慢車道撞到的? 阿公有沒有駕照? 雙方有無酒駕?
肇事責任歸屬? 描述事情, 請說清楚來龍去脈! 大家才能提供些意見!
肇事者這樣處理我覺得還OK,已經算有誠意了....
不像一般人A到都是先大小聲,不然就肇事逃逸後....,事後才處理....
或許你會覺得該小姐沒誠意,應該是在$部分....
其實慰問金看個人,不一定要給的,而保險理賠,也都是要有明確相關單據後才理賠!
這年頭肯負責的人不多了....教育越來越失敗~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peace1211 wrote:
阿公日前在鄉下騎機車...(恕刪)


基本上「保險」不就是這時候在使用的嗎!

以前的社會是「情、理、法」,出了事,沒受傷的一方.....似乎就是理虧的一方??

你並沒有敘述事故過程,所以這方面也不評論。

但事故發生後,沒受傷的一方,有將傷者送醫,也承諾「保險」會理賠。

你還要叫他做什麼??

難道一定要先給$$,才叫有誠意?事故責任已然確定?

易地而處,看看自己是如何做法吧!
之前在下也是跟一輛機車女騎士擦撞,我是開車,右後方跟對方擦撞,剛好於消防隊門口發生事故,我聯絡了我的保險,還跟對方說我會負責,也跟著女騎士到醫院驗傷,也找來警察做現場勘查做筆錄,一切的一切我都釋出最大誠意,連對方去醫院的醫藥費也是我先墊(當時誰對誰錯都還沒有定論喔,因為他是擦撞我右後方,也就是我死角處),結果過幾天對方同事打電話給我,說要告我傷害罪,我一整個莫名其妙....告我??

原因就是因為我請保險公司處理,對方認為我誠意不夠(怪咧,保險不就這種時候用嗎?不然何時用??),反正我的感覺就是對方希望我直接把錢拿出來,而不是等裁決所裁定誰對誰錯之後,再由保險公司認定付款賠錢啥的....

人性如此......唉........
有誠意的話,可以賠少一點嗎?
想請慰問金是要多少呀??????
所有損失請跟肇事者保險公司請
慰問金...肇事者根本沒必要付
倒是可以代一盒水果去慰問
A New Driving Sensation
有保車險的肇事者不能私下跟你的家屬和解,所有保汽車險的業代都會提醒車主,除非車主想掏腰包自行理賠.

你只要備妥醫療費單據、聘看護的費用收據、無法工作期間的請假與薪資證明、醫療期間搭計程車到醫院的車資收據、
車輛修理費、全部均能理賠,這些都是任意第三人財損與醫療險的範圍.
至於精神慰問金與後續療養金,只要你再簽合解同意書前開出的價碼不是很離譜,保險理賠人員會全部湊一個整數理賠,如果你無法接受理賠金額再向法院提告請求法官仲裁.

總之備妥相關單據,保險公司一定要賠你.

我個人單是任意第三人財損就保到180萬、醫療或死亡就保到500萬,每年高額保費可不是繳假的.

前幾天在這一區才到看一名網友求救,一堆"積非成"是的網友一直鼓吹網友不經調解位委員會直接將告對方上法院.
交通事故未經調解委員會直接告上法院,肯定被法官罵浪費司法資源駁回調解.




我親自聽過一位賣車業代自己的實例,倒車不小心撞斷一民老翁大腿,老翁向保險公司開價200萬,並且每天到服務的公司向該名業代索取"營養金",不給錢就坐代展售大廳上向看車的顧客說某某某業代撞斷他的腿不給錢.
第一天要了三千,第二天又來要兩萬,根本就是勒索該業代直接叫對方上法院提告,上法庭之後法官也被該老翁氣到
七竅生煙,哪有大腿骨折索價200萬的道理,結果判了一個照醫療收據由車險理賠,當庭9萬元和解.
以後老翁再去向該業代索取療養金或精神慰問金,將可依恐嚇取財罪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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