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有一個疑問,政府因為"體恤"機車族起步較快
所以在大部份的紅綠燈下,汽車道前規劃了"機車停等區"
不過劃是劃了,可是這區有法律效力嗎?
每次停紅燈的時候,"機車停等區"中還是停著汽車
就我個人,先強調,是我個人看到的
七成是小黃,三成是其他車輛
如果這個區域有法律效力,是不是這些王X就是越線停車呢?
條子背背是不是要出來請這些人吃個紅,還是請他下車,在路邊罰站唱國歌啊!
這個疑問在我心中很久了,有大大知道"機車停等區"到底有沒有法律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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