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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問題~和解談不攏~車禍相關法律問題 提問~

事情是這樣的

我是機車騎士 當時 我要往前騎(機車專用道)

以下簡圖 我:A(機車) 對方:B(汽車)

車禍問題~和解談不攏~車禍相關法律問題 提問~

肇事者是開車的 當時要往右轉

該肇事者 有打方向燈 但又遲遲不轉 並且方向燈有滅了一會

我便往直行 然後發生車禍 身體發生多處撕裂傷 跟車子右邊損毀

當時我向警方說當時時速50~60公里

問題來了現在對方態度 死不認錯 應要凹我超速 該路段是限速50公里

但我引用交通法規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 和過失傷害條例

但他硬要凹我是騎到人行道 才跟他撞到 簡單來說 就是要說 我不讓他 是我錯

今天我跟警察談了一會 有兩項重要因素

第一 引用那兩條規範 我站得住腳

第二 這種小事 他因該也不想搞大

但他好像就是傾像不賠錢 硬說我錯

後來提告了 在之前和解的過程中 對方完全文不對題 死不認錯 並且認為 我沒誠意和解

並且說我沒跟她說要提告 質疑我不先和解就提告 懷疑我處理事情的處理方法跟順序

並且在談不攏的情況下 落下一句 要反告訴 並且到醫院驗傷 說自己睡不好 要精神賠償

他開車連受傷都沒有 盡然來一句 他睡不好 要提出精神賠償 我傻了..那我呢??

關於事情發生的過程 我版上有講了 在此不在提

但是癥結點在於 他們認為我超速是主因~我在自訴的過程中50~60公里 有達超速標準 這我知道

不過 也不是自己說了算吧 也是車禍鑑定出來 才有效力吧?

我不認為是超速是造成車禍的主因 而是因為他未讓直行車~ 不知道各位認為我論點 行不行得通~

再來我認為 這才是肇事的主因~不知 法院的判決會是如何?

在這裡請教一下 相關的處理過程跟經驗 希望有人能跟我分享~

再來 今天他拿出來他的估價單 高達4萬5千

我嚴重認為是虛報~因為他連輪圈還有一些其他的都估進去了~在照片上 只有保險桿的擦傷而已...

而我自己機車的估價單只有1萬1千元 這個差距非常之大

如果肇事責任 我3他7的話 這樣我要賠到高達1萬3千五百元 這對我非常不利 他也才賠我3千3...

意旨只要責任非屬高過於1 我就倒賠 那我是否 也把一些 也在估一估 把價格拉高 藉此拉平呢?

報價單方面 沒有給警方看過 只有雙方自行看過~再者如果 我又把價格拉高 勢必他們不滿 又說不定有些動作~

那請問這方面我要如何處理~

另外問一個法律的問題 關於過失傷害告訴 我查到的資訊是只要有肇事責任 告訴即成立~請問這樣是否正確?

再者如果對方 也對我有一些 提告的動作 他能提告哪些? 我不太明白~

2008-10-18 3:16 發佈
板大 請問
你所示意圖中的黃柱
指的是 汽機車 分隔島嗎 ?
還是 陸上的線阿 !?

如果是汽機車分隔島 那他應該不能 右轉吧 !!!
他要在上個路口切進來 在這個路口才可以右轉 !!

如果只是路上的線
那就等交通裁決所 裁斷吧 !!!!
我想 應該都會收到罰單 !
除非 你可以找到當時的證人 幫你作證說
是他的問題 不然就是等裁決所
判決書 出來 在看對方要不要提告 !!!

不過 通常來說 你也不用跟他廢話太多
因為你跟他心態都一樣 都要對方賠 !!
所以 就等報告出來 如果對你有利
你就提告吧 ! 他可以提的 你也可以提 ~
手續過程 麻煩 且 複雜 且 浪費時間 金錢 ~
看誰損失大摟 ~~~~
很抱歉
因為你說了你騎50-60
所以變成雙方都有錯
賠償問題按雙方比例分擔
我朋友就是這樣

下次記得要說慢一點
有說請糾正

而我自己機車的估價單只有1萬1千元 這個差距非常之大

如果肇事責任 我3他7的話 這樣我要賠到高達1萬3千五百元 這對我非常不利 他也才賠我3千3...

意旨只要責任非屬高過於1 我就倒賠 那我是否 也把一些 也在估一估 把價格拉高 藉此拉平呢?



你3他7那就大多的責任規就在他的身上呀,當然就他要負責賠錢呀

上法院應該就會有所謂勝訴或敗訴吧

一切還是要等裁決報告出來吧!

若真的你3他7那表示這事故因為他錯的比較嚴重呀

敗訴錯比較多就要負責賠錢呀!怎麼會有倒賠說呢?
這位老兄
你的路口示意圖太粗糙,說清楚一點嘛
這是那兩條路的交叉口?
由那往那?
紅綠燈時向如何?
當時燈號又如何?

問題:
1.黃柱是什麼?

2.等待轉彎是什麼意思?(如果是待轉,那必定有內側汽車專用的右轉燈號)
那事故發生當時燈號狀況如何?

3.如果以上不存在,那他打了方向燈(而你也承認你有看到),那你有可能罰單收定了
(超速)和(應注意前方路況而未注意)
雖然不知道警察當時是否有開你罰單,但至少法規上是這樣!
在這裡先跟你說一件事,汽車打了方向燈等待右轉,此時如果方向盤回正角度過多
方向燈是有可能暫時熄滅的,這時候需要駕駛重新開啟方向燈

4.如果話說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先行,那鐵定他錯,但是為何警方沒有直接表答?

說了這些,似乎好像都不利於你,不過這並不是要洩你的氣
而是要提省你什麼該承認,什麼不該說
當然~筆錄已成定局
不過如果案件要主張(交通事件裁決)
希望你還會有翻身的機會
另外,不要忘記你自己的強制責任險喔~它是可以理賠你自己的!

記住一點
你曾說過(該肇事者,有打方向燈 ,但又遲遲不轉 並且方向燈有滅了一會,我便往直行)
重點是方向燈有滅了一會兒的那段時間,他在幹什麼,是否臨時想打消右轉的念頭,然後又突然右轉?
或許這是你唯一站得住立場的一點

最後 祝你好運
早日康復


您說的身體多處撕裂傷
這也是可以列入賠償的範圍內、例如手指挫傷無法打字、雙腿無法行走
內臟疼痛,無法讓妳使用電腦工作、拍照、打工、網拍等

一般來說不怕賠車、最怕賠人(無底洞)

打電話找民代服務處求助 要求服務處幫忙處理
有受傷的最大,用民事傷害來告對方。而且肇事主因是: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

向對方求償:住院、醫療費用,車輛維修費用(視情況折舊),無法工作被扣薪....

在台灣,就算你是無照.酒駕.逆向.超速.闖紅燈.未戴帽.... 去撞別人(汽車),

只要你有受傷,對方都要賠!(違規不一定危險)
第一.黃柱是雙黃線還是分隔島,若是分隔島,那你超速跟車禍就是兩回事,不能混為一談,快車道本來就是禁止右轉的(p.s.大部分的國產機車表速都是快樂表,也就是說當表速顯示是60時,你真正的時速只有50幾甚至只有40幾,拿GPS去測速就知道,再來超速一般都有容忍值,不是說限速50超過一點就開單,測速儀器有誤差值,儀表也會有誤差值)
第二.汽車正在轉向中方向燈是否亮起,若亮了又熄,在他轉彎的過程中是呈現沒有打方向燈的狀態,你可以認定他沒有要右轉
第三.你機車撞到他汽車的哪邊?有前車跟後車的問題,通常後車錯比較多
這一切都要看你的筆錄是怎麼寫的還有肇事圖是怎麼畫的
汽車的車主說他睡不好要精神賠償
你也可以要求精神賠償阿
說你不是睡不好而是睡不著因為一翻身就會痛到醒過來
再來你可以去驗傷告他傷害罪
通常一般人不會因為幾萬塊去跟自己過不去啦!!
走法庭很累,必要時又要請律師,還多一條罪名跟刑責,怎麼樣都划不來
最後應該還是和解收場啦!!

andysgame wrote:
問題來了現在對方態度 死不認錯 應要凹我超速 該路段是限速50公里

速度不是肇事判斷的主因.建議你等交通事故鑑定結果出來.
再來求償(我個人經驗).
一個是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一個是行車超速

從板大的寫的~研判的~應該是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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