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一下大家
公司有一台97"NEON 2.0cc
原漆.內裝如新.
前陣子由於油管老化
前往原廠留車待料
結果原廠因電線老舊走火
引發火災
把公司留在原廠內的車燒的面目全非
目前我們老闆開價7萬
原廠說只願賠4萬
並說火災也不是他們願意的,以目前殘值來說給4萬是多給了,想以這樣來解決此事
我與老闆溝通後,老闆同意打破僵局降到5.5萬
原廠仍堅持4萬
最近原廠看我們老闆態度軟化
願從7萬降到5.5萬
索性開口直接改堅持3萬
這之間原廠有找來一台98"NEON有改DVD音響也是原漆的車
不斷遊說我們接下那台車
但由於原廠只願保固引擎變速箱一年且內裝皮椅龜裂還會爆海棉
所以拒絕
畢竟跟原車差太多
況且要找到一台跟原車一樣保養如新的車比登天還難
目前仍僵持在那裡
車廠仍有借一台95"NEON代步車供我們使用
已備妥一些資料,網路上97"NEON有SUM認證保固的車,開價都要7萬多
試問各位大大:
若此事發生在您身上
您會如何處理?
1,堅持7萬?堅持5.5萬?還是妥協4萬或3萬?如果堅持會用何方法?
2,上法院,方法?
3,消基會
4,上報上媒體
5,花錢請立委
懇請各位賜教
感謝
本案中所應適用之法律關係為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跟一般車禍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不同,必須依消費者保護法中的規定,主張權利:
1.修車廠負無過失責任。
2.修車廠有違約金問題。
3.樓主公司租車費用。
4.損害賠償。
5.懲罰性賠款。
6.其他。
通常修車廠有投保責任保險,所生賠款,會轉嫁保險公司。
半瓶水的我只能簡單說明,希望有幫助。
專業的問題,還是由專業的人處理,才會有真正幫助。
由於事發後就有要求車廠立即提供代步車供我們使用
否則會將營業損失附加在賠償中
所以車廠隔天就弄了一台
破破的同型代步車
叫我先開
我認為我們已從7萬
自動退一步降至5.5萬
車廠仍堅持原先所說的4萬不肯退一步加1.5萬
甚至還改口說公司高層要降到3萬
為此事公司已添購新車
但礙於進口車要排隊至12月才能交車
車廠也同意代步車可借至12月
若尋求消保官協助
是否有辦法拉回來5.5萬或7萬談
畢竟我個人覺得
車廠火災應不屬天災吧
電線走火應屬車廠保養或維護不善導致
車廠也說我的車齡超過10年
殘值只剩8000
聽到差點傻眼
報廢拿的錢都不只
專業的大大
可以幫小弟查一下
97"neon如果顧的好,里程18萬
是否真的只剩報廢價>"<
那這樣我豈不就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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