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就發生在上班途中,朋友家的車(以下簡稱小T),紅燈停綠燈行這是不變的道理,小T在停紅燈的狀況下,
就莫名其妙被撞屁股,下車之後發現對方眼神相當怪異,幾近無神狀態,一下車連句道歉的話都沒有,還說他因為
有吃藥所以神智有點不清,依照慣例請警察來處理,因為無人受傷只有車輛受損,所以警察畫完事故圖之後,
就各自留電話自行處理後續賠償問題。
雙方講好各自開車到保養廠,途中小T車主發現對方車子,水箱破裂冒煙,車主也完全沒有察覺,小T車主才路邊
停靠,告知對方車主請他上車一起前往保養廠,請保養廠大概估價之後再聯絡小T車主,小T車主就先去上班了。
保養廠估價給對方知道小T受損維修金額太高,對方車主說那就把車子拖到NISSAN五甲廠(原本是在小港廠),
中途雙方有約在五甲廠談賠償問題,不知道哪些原因所以沒有見到面,對方直接打電話到小T車主家中,車主不在
家,所以電話是他女兒接到,車主女兒在完全不知情的狀況下,一直被對方嗆,似乎完全不覺得自己是肇事者,
一開口就說小T車主為什麼放她鴿子,就說只願意負擔多少賠償金額,不接受就走法律途徑,劈哩啪啦講一堆之後
又突然冒出一句"對不起啦!!我知道我剛剛態度不太好",之後卻又莫名其妙開始劈哩啪啦講一堆,就這樣小T車主
的女兒,在完全不知情的狀況下被盧了20幾分鐘。
小T車主後來感覺對方精神狀況似乎不太好,所以想找對方先生談,結果她丈夫開口態度也極差,還說這件事情
不完全都是他老婆的錯,接著小T車主又問,她不是有吃藥嗎?! 結果對方既然說"警察有測過嗎?!" 你有證據證明
她吃藥嗎? (拜託!! 之前自己就說過她有吃藥)
後續幾天還故意消失不見,電話也都不接,直到後來透過調解委員會才找到肇事者,還謊稱剛好換電話....
也真是太剛好了吧!!
簽和解書當天,肇事者還說叫我們態度要好一點,不要不甘願,不然我頭一回就走了!! 反正到最後他只願意賠2萬多(初估維修金額大約是3萬塊),小T車主只好自認倒楣自己出5千塊。
最後有幾個問題想請問板上的各位
1. 同一家廠牌的原廠保養廠,針對維修估價部分價差真的會很多嗎?! (因為對方車主堅持到他認識的五甲廠去,
說會比較便宜)
最後,這件事情真令人感到整個世界都顛倒了,對的人反被錯的人嗆,雖說在馬路上沒有絕對的誰對誰錯,
但是就法律認定來講,他這樣是屬於追撞吧! 責任歸屬應該是是對方,對方居然還一副自己沒有錯的樣子,真是可惡到了極點!
重點是對方還是 高雄市 中X國中 的老師,為人師表居然是這種態度來處理
事情,真是誇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