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車禍責任問題

各位先進,小弟在此請教車禍責任問題,
地點為三重,小弟的車為圖中綠色的,
事情發生是這樣的,

這部計程車在我下三重交流道往新莊方向時,
已發現他的存在了,他一下切快車道,一下切慢車道,
就在某個路口,我和他並行等紅燈,
沒想到一起步大概30公尺,
他去擦撞一部在快車道騎的機車,
結果那部機車順勢就倒到慢車道來了,
也就是突然就倒在我的正前方...
當時相當危急,我只好緊急煞車,並微偏車頭,怕壓到跌坐在地上的人,
因剛起步而已,速度不快...車子煞住了.

但我後面一部機車卻煞不住,從我後面撞下去,
沒想到我一下車去關心後面撞我的人,短短不到一分鐘,
那台跌在我前面的機車跑了,計程車司機說跌倒在我前方的人,
人沒事就叫他先離開了!!

問題是這樣我麻煩大了,因為前車跌倒,使我急煞車,後方撞到我,
撞的的人機車有點損壞(車架歪.三角台也壞了),修約6000元,
當時我一直想叫警察,但計程車司機和撞我的,希望能和解(不要叫警察),
一人出1/3幫他把機車修好,我的保險桿擦傷,
行李箱也凹了一個棒球大小的凹痕,最後我的選擇是花錢消災,
我和計程車司機各賠了機車1800元,雖然很多朋友說我應該是沒必要花這筆的,
既然都賠了錢...就算了...

但我想請教網路上的先進,以這樣的車禍來看,
我的過失有多少呢?計程車過失有多少?後面撞我機車的過失...另外被撞跌在我前方的過失?
計程車將機車擦撞,機車跌到我車前方,我急煞車,後方沒保持安全距離撞上來,
我不知道機車速度有多快,但是我的速度在30~40km/hr左右,
沒叫警察來是很大的錯誤,已被很多朋友唸了,
但叫警察來,我會比較站得住腳嗎?

以上...問題有一點小複雜,
也望各先進提供一點建議,
讓小弟多多學習社會經驗了,
謝謝!

請教車禍責任問題
2008-09-06 4:4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責任問題
cguitar wrote:
我的過失有多少呢?計程車過失有多少?後面撞我機車的過失...另外被撞跌在我前方的過失?

若以這張圖為前提,
由於你和跌在前方的騎士沒有任何擦撞,
所以應該分為2個部份來處理,
1.為計程車擦撞機車,由於計程車為保持安全車距,所以計程車的肇責應為100%,除非機車騎士騎在"禁行機車"道上.
2.為後方機車撞上你的車,由於後方機車未保持安全車距,所以後方機車的肇責應為100%.

所以,若跌在你前方的機車有任何的損失,應向計程車求償,與你無關.
而後方撞你的機車,應負責賠償你的車損,理應與計程車無關.

從任何面向來看,你和計程車司機都應無必要賠償後方撞你的機車,
我只能說,你人真好.

以當時的狀況來看,寧可撞到路邊的車,也不要撞到人是對的,
因為撞到人,就是你未保持安全車距,而且得負刑事責任,很麻煩的.

再者,最好隨時準備相機,事故發生時,除了報警之外,也多拍些對你有利的照片,剎車痕,車損部位,相對位置...
除了證明你有下車處理,日後若要上法庭,也才有多一些籌碼.
後面摩托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所以~後面摩托車也有錯
ch1882 wrote:
1.為計程車擦撞機車,由於計程車為保持安全車距,所以計程車的肇責應為100%,除非機車騎士騎在"禁行機車"道上.
2.為後方機車撞上你的車,由於後方機車未保持安全車距,所以後方機車的肇責應為100%....(恕刪)


+100

重要的是

要叫警察.............


要是我, 一毛錢都不會賠給後面的歐度醜,
[ 未保持安全距離 ], 未能及時煞停而追撞.

相同的, 今天反過來若是汽車去撞到前面的機車,
難不成機車也來賠給汽車 ?


cguitar wrote:
但叫警察來,我會比較站得住腳嗎?


絶對沒問題, 頂多一張妨礙交通.
因為是車道前方有狀況, 不得不煞停而遭後方機車追撞, 有什麼錯.
還要後面機車賠後保桿的損壞咧 !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笨蛋!!你被唬到了...
記住一件事~~
不管發生任何事故~~~
一定先打電話報警~~
別由那計程車司機亂講亂搞~~~~
本來不是你的錯..
你卻還要負責賠~~~
我只能說你人太好了!!
真是佛心的...
小子,從今天開始,你就是華府的低等下人,9527就是你的終身代號。開始做事!↙
樓主你真的沒錯喔~

與計程車擦撞那輛機車應該也是因為自己是騎在禁行機車道上被撞
所以看自己"應該"沒事,怕要賠計程車所以先走了
計程車沒保持安全車距也有錯
我猜機車佔肇責30%,計程車佔70%
所以倒地那輛機車先走是自己損失,頂多開一張罰單(600?)還是可以叫計程車賠
樓主是因前方事故急煞,完全站得住腳
後方機車追撞是自己未保持安全車距
應該要賠償樓主車損
怎會還要樓主賠哩
當初樓主應該要叫警察的
專責交通事故處理小組的警察不會胡亂以大車就是錯說你錯的
每個分局都有編制這個小組,交通事故不要隨便警察來就讓他處理
要叫警察通知這個單位來才不會被冤枉

我有一次上班也是因為閃躲前方事故被後方機車追撞
除了跟119送她去急診室時,道義上幫忙付了幾百塊之外
她機車破損和後續住院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
後來和家屬在警局補寫筆錄,我也沒肇責
頂多後來有想送花給她,但她是正妹怕被誤會就算了
因為我那時開吉星,鈑金和漆可是一點事都沒有也就沒要她賠了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完全是後方機車為保持安全距離撞上你,
你一半一點事都沒有還可以要求後方機車賠償你,
你沒有撞上你前方的機車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經驗是累積而來
真的是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當時因小弟比較不會講話,

對方機車和計程車附合起來說小事啦!

一點錢就處理了,何必叫警察還要上法院麻煩,

他朋友怎麼怎麼樣..也是緊急煞車,賠了好幾萬之類的,

我當時真的被唬住了,想說能快解決就好,

路人有報警,警察和救護車都來了,

結果對方還跟警察說沒事,自己要和解...Orz...

哎...謝謝各位.

剛剛去看車子,發現車子後行李箱關下來時,

有一點小小卡到才關得下,

真的是花錢學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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