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那位冒失的警察用呼叫器叫了另外兩個來,還在其他兩個來之前跟我小聊一下,結果被叫過來的兩個警察騎過來後下車而已,那個警察騎走說「排氣管啦~!」,然後兩個警察又很殷勤的翻書找條款,我就說別開16-1-2嘛,開其他的,後來另外兩個警察說那個是組長,說交代了不開怎麼辦,後來就開我"擅自變更排氣管規格(責令改正)"的16條1項2款。其實後來知道不是驗車單就不覺得怎樣了,但是他攔檢我的方式令我不滿。
後來我亂逛五花八門的網站,因為對前幾天被開的紅單很不滿,又對開放改裝又被開單抱著很大的疑問。
結果看到這個http://family.saycoo.com/thread-192560-1-1.html
這篇文章啟發我對抗紅單的念頭。
其中「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列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前段,對於汽車改裝排氣管行為之處罰,僅限於該排氣管設備不齊全或損壞不予修復兩種情形,如有員警以擅自改裝排氣管,影響行車安全為由開單舉發,即屬於法無據;且變更汽車設備規格是否影響原車功能及安全性,警察非熟諳車輛結構設計之專業人員,實不宜逕予認定。依據內政部警政署頒<警察機關舉發及處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考核奬懲規定>,各單位對於違反前述規定致舉發錯誤之員警,應視情節輕重議處。」
上面的文章說得很有道理,我自己騎車騎得好好的,夜晚視線不佳,路燈照明也差,或許是排氣管的聲音引起警察的關心,但怎麼這麼突然,橫向過來開警燈,差點沒被那個冒失的警察嚇死,待我超過警察之後聽見他的警笛,也慢慢滑行停下了,讓警察達到攔我的目的。
後來也陸陸續續爬文很多文獻、也發現相關的 對抗紅單網站。http://885.uptaiwan.com/
在這找資料過程中,我有了一些結論,在其他地方看見很多收到含冤紅單的範例,而在台灣,說白了,你改裝、或違規在難判定的灰色地帶,警察爽開就開。我才19歲,日後我自身、週遭友人,或多或少會遇到,所以更堅定對紅單陳述的念頭,為此當作今後的經驗。
也發現,小惡魔真的是一個很好的地方(大家庭),有些問題(像我找陳述或相關法規)在這搜尋爬文或許還比在google還是其他網站找,更容易找得到。
最後謝謝大家費神看完,大致上只是想跟大家分享我的初體驗,此外還有幾個問題想問能為我解答的前輩們。
1.像這位警察過於出其不意的攔檢若沒具體的証明是否能投訴?
2.是否有人有16條1項2款相關的經驗,能提供懵懂的我當作參考。有些人給我建議說直接準備提出異議,但如果我陳述當時情形(我只是騎個車好嗎),加上相關法令作為改裝並沒犯16條1項2款的依據,就算這樣陳述也不會過嗎?(我自己也覺得可能性低,但還是心安的問一下...)
我睡醒了= =,補上照片了,謝謝大家寶貴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