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4日和家人一起到烏來玩
結果被這隻錄影桿給照到嚕
之後政府說可以退錢
但是
一直沒有收到公文
於是今天到了監理單位一趟
結果查出來的竟然是這種情形
對照一下當天出去玩的照片的EXIF檔
這是出發現在車上照滴
時間:97年5月4日‧下午1點38分

這是第二張在烏來入口處,所照滴路牌
時間:97年5月4日‧下午1點38分

第三張已經到達烏來老街嚕
時間:97年5月4日‧下午2點40分

看看當初被錄影桿所攝影滴照片,那台車號模糊化滴車輛就是我們被攝影滴 ( 使用過小畫家,顯示不出EXIF檔 )
時間:97年5月4日‧下午1點52分40秒

看看照片上所顯示滴日期與時間

監理單位所給予滴紅單影本 ( 使用過小畫家,顯示不出EXIF檔 )

看到以後超級無敵無言的,明明就是往烏來的方向,怎麼變成往新店了
請問這種情形,我要怎麼辦呢
又不能拿當天出去玩滴照片滴EXIF檔當做申訴內容吧
哎~~要搶錢也不是這樣子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