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裡納悶
我搬離台中已經好多年怎麼會有停車費
女王還開玩笑問我,是不是去幽會.........


為了證明清白,趕緊拆開來看
裡面記載的是我的車沒錯
停車費20、工本費50、共70

再看日期快昏倒了
停車日期竟然是940106

天阿,三年半前停車費沒繳,照理應該早就通知
而我都是很準時繳費的人,但誰會保留收據三年半
我想大部分的人都會自認倒楣,乖乖去繳一繳
免得收到罰單
台中市政府這樣搶錢實在太離譜了
只要用這樣的手法寄個幾萬封出去,我看台中市政府出國考察的經費又有了
我寧願相信他們不是惡意訛詐
但這樣的效率難怪市政不會進步
還好我搬離台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