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冤相報?廢掉交通法規不是更好?沒有罰則就沒辦法處罰誰,也就不會有這些問題了不是?撞死人也不想賠啊為何還要負責?就算酒駕毒駕往你身上衝過來你也要想辦法自己閃啊,被撞自己不閃就是自願被撞夕鶴這樣的話台灣法律乾脆都廢掉算了
肚子凸凸小豬 wrote:果然是宜蘭人STYLE~ 應該說檢舉蟑螂是中華民國的特產Bookwarm wrote:上次去宜蘭, 路口我直行剛過路口中心, 對象的切西瓜逆向被我堵住前去的路, 現場有警察。 我就停等看警察要如何指揮?結果是...警察要我倒車讓切西瓜的先轉過去... 警察是以交通順暢為主歡迎來到中華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