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在於:時間點你拍照的當下,他是在大白天,這個時間貼這個,合理。畢竟公車車頭極短,整個人都曝在陽光下燒,不是不可能。但,如果你可以拍到,晚上暗咪蒙了,他還不取下的話,那你當然可以來檢舉~~~畢竟隔熱紙規範,就是怕你低透光度在晚上根本瞎摸。二樓對隔熱紙的觀念要改
因為可以不貼隔熱紙以避免降低反應速度但你選擇貼深色隔熱紙其實就依照科學出車禍的時候,計入過失程度的考慮就好以及自撞的時候,要是隔熱紙顏色低於70%,就算保甲式也不賠就像是酒駕不賠的道理一樣,自己降低安全行車能力,保險為何要陪這樣搞下去的話,大家才會考慮隔熱紙的透光度到底要貼多少.
隔熱紙就是垃圾法案台灣根本沒有統計過隔熱紙與車禍事故的直接關係!隔熱紙貼在亮,只要開車滑手,開ACC沒在看路,一樣照樣撞純粹是交通部怠惰,把改善交通事故丟給人民,不願意硬體改善交通。沒有交通常識的部長,問交通罰款100%用來改善交通支支吾吾,還說要增加科技執法,不是要改善硬體提升教育。可悲還不下臺。如果外國月亮比較圓麻煩請直接把二輪禁行禁售,交通事故直接雪崩下滑。買車先看停車相關產權,路上車少交通事故件數自然會下滑。為什麼不做?因為民情不同麻隔熱紙法案就是亂搞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