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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好警察!!

小弟我平時都在站上潛水!!看看大家發的文章!!看看時大家對警察伯伯的抱怨!!小弟本來也是深信只要不違規,遇到警察伯伯要好態度,就不會被刁難!!
不過今天小弟完完全全對警察伯伯心碎了!!因為今天小弟在基隆出車禍,雖然是被車小小的撞到機車排氣管@@(小弟是直行路向北走!!車子是從停車場出來要右轉),人車都沒事(這是好事,因為小弟載女朋友出去玩)。可是所有到場處理的警察伯伯都覺得我小題大作!!只是小小的撞一下!!幹嗎報警??(難到小撞就不是車禍嗎?一定要人車出事才是車禍嗎??)警察伯伯的態度都不是很好!!還有一點點幫開車的人說話,說是我追撞他@@(好死不死他的車在左下方也有傷)。害小弟我對警察伯伯心都涼了!!叫我們私下和解,要不然就要先開罰單,再送調解會!!因為小弟第一次被小小的親一下,所以沒有拍照!!(我知道錯了!!為什麼大大們都說有圖有真相!!下次我一定會先照!!)。

所以今天小弟對台灣的好警察。跟會吵的老人有糖吃的道理了。以後一定要當壞人!!

謝謝大大們看了小弟的抱怨!!字多勿怪!!謝謝!!
2008-08-14 1:13 發佈
加油..

歡迎加入壞人一族

對警察的印象就只有抓沒戴安全帽最厲害!
又沒有危規幹麻開罰單。跟警察說你現在是阻止我報案摟??問他哪個單位的,我要投訴

事發就要照相,保有證據。和解不是這樣和的。報警也可以和解的。

不用管他們態度。就叫警察寫"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才跟對方私下和解,向對方索賠。對方不賠或無法和解,就去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
會有對方地址,在去郵局買存證信函,寄給對方。說明事發經過無法和解。將提出刑民事追訴,請遵期給付,切勿自誤。

如果在不行。去當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無法和解要申請無法調解證名。然後去警局提告。

http://www.wretch.cc/album/i8996
在台灣
出門請隨身攜帶"數位相機",可錄音,可錄影,水貨4000元可買到的那種就好
從警察出現到警察離開,甚至被帶到警察局
請全程錄音錄影.
千萬不要對警察大聲,
全身而退後再看看有啥辦法申請賠償.
對警察大聲你就先輸了.
管警察態度如何,錄你的影就對了,包括警察愛理不理的態度

不過其實對警察實在是沒辦法,
態度不佳頂多回去被主管念一噸而已..
這就是台灣對公務員的態度.
就算像高雄縣這次發生的警察包娼包賭.
這些員警也只是記過調離原單位
換個地方繼續包娼包賭,
沒人受傷,只有財損,
純粹民事案件,
不歸警察管的.
如樓上大大所說,自己蒐證,
上法院(調解委員會)去說吧!
給警察空檔去做更重要的事吧!
當然警察有更多的事情要處理!!可是對方不知跟警察說了什麼??之後說是我追撞他!!警察也相信!!(本來撞到右前方的保桿!!誰知他的左後保桿也有傷@@)也一直跟我說要理賠就要先開單!!再送調解!!

算了,反正今天沒人受傷!!對警察的處理方法也心涼了!!(警察說人沒事就算了!!反正只是車出事!!賠對方我要賠更多錢,叫我就和解!!不要小題大作)

謝謝有進來看的大大們!!提供小弟不少的意見!!謝謝。

faith106 wrote:
沒人受傷,只有財損,...(恕刪)


這個有好笑..
更重要的事是啥..
躲起來抓沒戴安全帽...闖紅燈..等等有業績的大事嗎..?
murraychen wrote:
這個有好笑..更重要...(恕刪)


+1

前幾天 在中和 圓X路 看到發生車禍
剛好前方不遠處 有好的警察 在衝業績 我經過的時候 就跟條子說
前面有車禍發生 警察說那個交給交通警察 處理就好..

Yuri本名:(ますだ ゆり) 1997 avex tuneに所属 avexとの契約は2008年4月に契約解消していた m.o.v.e 芸能活動を終了

axr6902421 wrote:
在台灣
出門請隨身攜帶"數位相機",可錄音,可錄影,水貨4000元可買到的那種就好


手機就可以了阿

可是你有遇過會搶你手機的警察嗎


我朋友遇過

還在考慮要不要去驗傷......
不知是不是小弟覺得人性本善!!還好那時人怪怪的!!一點都沒想到要拍照or錄影!!以後我一定要作這一些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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