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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駕駛還被冤判-更正報導

(更正報導)我錯了應該先去看判決書,把,前天有一個司機衝撞法院喊司法不公,我還以為是個腦殘政治粉, 結果是個躁鬱症患者

很多推播的資料說他是直行車,結果後看紀錄器與車禍鑑定報告,確認事發地點為「直線橋面」。衝撞法院的邵男在此案自己的行車紀錄器甚至拍到他自己在變換車道前「正在看手機」。依據交通法規,變換車道者必須「讓直行車先行」,因此邵男被判定具有明確的駕駛過失。
2026-09-04 8:50 發佈
真相是什麼?我們看的往往是皮毛。

但開車衝撞法院,有理都變無理了。




羅素威斯布魯克

1.家人在榮總往生然後到醫院拉布條網路噴醫生被醫生告妨礙名譽 2.開車撞機車騎士導致受傷被告過失傷害 3.變換車道擦撞騎士被告過失傷害 我是覺得正常的人應該不會那麼多事吧@@

2026-09-04 13:10
如果司機有行車紀錄器影片,直接把影片和判決書PO上01或寄給媒體,靠語論應該比自己衝撞有效果。
不過光憑現在口述沒影片,大家也是霧裡看花。
jason 567 wrote:
https://tw...(恕刪)


他其中的兩件

言過其實

確實過激了
雖然他還有其他官司

一碼歸一碼
01老規矩
上影片再說
沒有影片
別亂下結論
關於鬼切騎士的車禍,這個很多成因會影響判決
我真的覺得計程車司機就公開行車紀錄器影像讓
大家來幫忙評斷也是一個方法,你去衝撞政府單位
只是一時氣憤,但完全是沒有意義的

機車鬼切會不會全身而過,有一部分要看
1. 還沒到車前,鬼切機車自己來撞你,
2. 還是已經鬼切到你車前了(還要看距離),
然後你撞下去

如果單純就是 1的情況,應該就是全身而退,
如果是 2,那就真的會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發生

還有是否超速也是會一併考慮
Caesar-2017 wrote:
前天有一個司機衝撞法院喊司法不公,我還以為是個腦殘政治粉,沒想到是一個司法垃圾法官的自以為是的判決毀了

起因邵姓計程車司機,某天像平常一樣跑車,把車停在路口停止線前,乖乖等著紅燈。號誌一變換,他正準備起步直行。這時候,一名機車騎士從後方靠了過來,連方向燈都沒打,直接一個右轉切過去,兩台車就這樣當場發生碰撞。這場車禍,怎麼看都是鬼切的騎士理虧。案件進了一審,法官的判決也完全符合一般人的常識:轉彎車本來就必須禮讓直行車一審法院判決出爐,邵姓司機無罪。不僅如此,在民事求償的部分,法官還判那名機車騎士必須賠償邵男1萬


當初私刑賞保母巴掌!鳳梨友女兒死因出爐…毒父改列被告 高雄仁武虐嬰案大反轉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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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疵

勿忘網紅鳳梨翻車事件

在網路世界 還是要小心一點

可不要隨便下定論

太多社群平台爆料然後翻車的案例了
我的看法是,靜靜吃瓜就好
un3354

[100分], 特別記得, 某平台小編說:計程車男司機想幹女乘客!後來大翻車...

2026-09-04 12:11
Caesar-2017 wrote:
(更正報導)我錯了應...(恕刪)


果然有詐!!
在01待久了
第一時間都不會隨之起舞
不會信單方片面之詞
待查證才不易被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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