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些網路罵聲政府根本不在乎!
我們發起改革連署提案,現在 1,752 人,還差 3,248 人,只剩 9 天。
達不到 5,000,不是改革失敗,是連被拿出來討論的資格都沒有,幾年後還是同一條路、同一塊牌、同一套重罰,受害者愈來愈多、政府繼續笑著開罰單吸走人民的血汗錢!
這次提案不是要取消速限,也不是超速免罰。
看看這幾個每天都在台灣發生的荒謬實例,你就知道現行法規有多無理:
- 【寬直大路掛超低速限,把正常駕駛當提款機】:四線道甚至六線道的寬廣大道,視野開闊、工程設計明明能安全行駛 70,政府不做實體減速工程,卻隨手插一張「速限 40」甚至「30」的牌子在旁邊設相機。駕駛者順著自然車流安全開就會被開單,逼大家不敢看路況死盯儀表板急煞,這到底是在維護交通安全,還是在用工程怠惰設陷阱搶錢???


- 【只差一個路牌,法律後果天壤之別】:兩條路況相當的不同馬路,同一台車、同樣開 80、同樣駕駛行為,牌子寫 40,叫「重大超速扣牌」。 牌子寫 60,卻只是一般違規罰個幾千元。 差的不是車速、不是駕駛行為、不是路況危險程度,只差在那一塊牌上面的數字。速限憑什麼這樣訂?數據敢不敢攤在陽光下?測速相機越裝越多,事故真的變少了嗎? 每年收進來幾十億的交通罰鍰,到底花去哪裡了???
- 【差 1 公里,處罰直接跳崖】:同樣一條路,超速 39 只是罰款記點,超速 40卻瞬間「扣牌 6 個月」!這 1 公里的實際安全風險根本沒差,處罰卻從輕微違規直接跳級變成強行沒收全家用車權???
- 【順流安全直行 vs 惡意飆車,處罰竟然一樣】:在完全無人無車的郊區大馬路上,視野極佳、順暢開到 +41、完全無肇事;跟在車陣中狂逼車、蛇行、競速、飆車到 +41、甚至肇事,在現行法律眼裡,處罰竟然一模一樣???
- 【抓不到真兇,直接粗暴連坐】:車子借給別人,他超速,警察懶得追查歸責,就直接拔掉整台車的車牌半年!違規的人拍拍屁股去租其他車繼續開,而你和無辜家人接送小孩、通勤載醫的唯一工具卻被強制變成廢鐵???
看完以上案例,我想問,違規程度不同、道路風險不同、駕駛行為不同,處罰為什麼不能分級? 速限憑什麼是這個數字? 測速真的降低事故了嗎? 交通罰鍰收了多少、又花到哪裡?
本此連署要求的很簡單:
- 速限要有科學依據
- 處罰要依實際風險分級
- 測速與罰鍰數據要公開透明
前兩次內容更簡單的連署超過了 5,000,最後被一句話駁回。
因此這次我把提案內容盡可能寫到無懈可擊、有憑有據,就是不讓政府再用行政怠惰打發我們。結果文章寫得太長,反而讓大家閱讀疲勞,懶得看完並加入附議......
現在只有 1,752 人,還差 3,248 人,只剩 9 天,達不到目標,政府連正式回應都不必給,這件事直接歸零,沒有正式書面答覆,沒有修法時程,沒有公開數據的壓力。
政府會繼續濫設不合理低速限、測速照相收錢買更多照相機的循環,永遠不必將數據公開受
檢驗!未來好幾年內,關心交通的人也將失去動力與希望去要求修法,因為我們的冷漠,親手給了政府繼續霸凌全台駕駛的許可!
這次,我們至少逼政府正面回答一次!
【最後 9 天,改善你每天的交通效率、保住你的辛苦血汗錢、保住你未來的車牌!】
- 立即加入連署完成附議!
- 分享這篇文給會開車/騎車的家人、同事、車友,邀請他們加入連署!
連署網址連結:
【拒絕一刀切扣牌】要求行政院於六個月內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修法草案:建立嚴重超速分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