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又車禍了

對方從我後面追撞我,但我靠邊沒靠到很邊。

在想甚麼時候要去驗傷跟估車損。
2026-07-09 22:53 發佈
振作~~ wrote:
對方從我後面追撞我,...(恕刪)

看樣子車禍喜歡跟著你
驗傷跟估車損 當然是越早做越好 對方才不會有亂七八糟的理由
有糾紛~交給保險員....如果你有保險.

"又車禍了"....如果你是易出事體質,把錢省下來坐計程車...數學不好的同學不會強選自然組,同理-空間感不好的人不該開車.
常出車禍的,
保險要買好買滿,
因為其他不出車禍的,
都在幫你分擔保險費。
【我靠邊沒靠到很邊】
這句話什麼意思?還是是描述心情而不是現場狀況?
bradia wrote:
【我靠邊沒靠到很邊】...(恕刪)

可能要右轉吧~
機車撞機車就有可能0%~
汽車被機車撞~就70%~
真TMD奇怪
振作~~ wrote:
對方從我後面追撞我,...(恕刪)

"怕搭公車臨時沒錢"
搭公車非常複雜。
之前我有時候好像搭公車剛好沒錢,校車司機每次都通榮我。
所以出社會一直不敢搭公車。
我最近靠google map 搭公車都有成功。
但怕臨時沒帶錢會被罵,應該還是會通融。
想說不曉得有沒有什麼完美方式可解決,我有手機 ,line pay .google pay

搭公車有麻煩,騎車開車又被撞,搭TAXI又很貴,過生活需時刻"振作"喔。
振作~~ wrote:
對方從我後面追撞我,...(恕刪)




三聯單寫了沒,筆錄作了沒。

記得要提告......

順便撿據 精神科診斷書。根據你在01的經驗。最少 10萬起跳

我都幫你準備好了。宣傳手冊。






PTSD

就醫流程.....由精神科醫師 追蹤治療六個月,以及至少6次門診就醫 紀錄,並開立 註明 ICD-10之診斷證明書。



我發現01 鄉民
應該是你病友。




還有這位。




人稱01 F4





管理員勿亂刪除,此乃勞動部宣傳。


這是01 78區

車禍導致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可以要求賠償。這屬於《民法》第195條的「精神慰撫金」,賠償範圍依個案認定約為新台幣幾萬元至數十萬元。關鍵在於備妥「身心科診斷證明書」、「持續就醫紀錄」以及「對生活/工作具體影響之證據」。


你主攻 這項精神慰撫金。



需請醫師開立「暫不宜工作」或「需休養」之醫囑,並附上車禍前收入證明(如扣繳憑單)來計算。


寫得好記得+五分。 PRO的。



及早就醫: 車禍後應儘速至地區醫院或醫學中心的身心科就診,建立完整的就醫病歷與診斷證明,證明PTSD與車禍間的因果關係。

保險理賠限制: 「精神慰撫金」只能透過對方車輛的「第三人責任險(體傷)」或「超額責任險」來理賠。

若只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因其僅限於實際醫療、失能與死亡給付,無法理賠精神損害。

蒐集相關證明: 可準備薪資單、請假紀錄、心理衡鑑報告或親友證詞,具體量化心理創傷對日常生活及工作的影響。



車禍第一時間你沒打119,他救護車,快去急診看一下。萬一你 死蹺敲。
可能性非常高喔。
warwickwang wrote:
"怕搭公車臨時沒錢"

便利商店買張"悠遊卡"很難嗎?

先儲值$500

可搭 捷運、公車、火車、購物

會不方便?
振作~~
振作~~ 樓主

騎車開車比較快,也比較有成就感

2026-07-12 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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