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 不超速, 沒有那麼難。早點出門, 搭大眾交通工具, 搭高鐵,搭別人的車反正, 就是這樣, 慢慢開就好。也許, 嚴重超速可以下修為20公里更好~~這樣台灣更沒人敢超速....台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汽車若超過速限40公里以上,除了高額罰鍰外,還可能面臨吊扣車牌6個月。
超速40扣牌沒問題,速限30開71,扣牌。速限40開81,扣牌。速限50開91,扣牌。速限60開101,扣牌。速限70開111,扣牌。速限80開121,扣牌。速限90開131,扣牌。速限100開141,扣牌。速限110開151,扣牌。所以知道問題了嗎?在速限110,你開151就被扣牌,那要記得多開一些再扣牌才不會虧。
一堆人都搞錯方向,有問題的不是超速40扣牌這件事,是速限太低...那個垃圾平台根本沒屌用,還一堆傻瓜去相信。有這精力不如打爆電話給你所在的各縣市議員來處理都來的高效許多。速限、相機都是各地方政府設的,罰金也是地方收的。既然投票給他不就該讓他們為你服務嗎?當然若你是看顏色瞎姬芭投那就是你活該!
以下是樓主說法怪怪的幾個原因:1. 罰錯對象:車牌是無辜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嚴重超速(超過規定最高時速40公里)會面臨吊扣車牌6個月的處分。怪異之處在於:被處罰的是「車輛」而不是「駕駛人」。如果車主把車借給別人,自己卻被吊扣車牌,會嚴重影響日常通勤,這也是許多民眾爭議的焦點。2. 邏輯矛盾:下修至20公里更可怕文中提到「也許嚴重超速下修為20公里更好」。這會造成嚴重的問題:容許值太低:例如限速50公里的路段,開到71公里就被視為嚴重超速。低速路段多:台灣許多道路速限只有40或50公里,若下修標準,很容易讓大批駕駛誤觸危險駕駛,導致全台大量車牌被吊扣,癱瘓交通。3. 現行法規已經很嚴格現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已經將嚴重超速的標準從超過60公里,嚴格下修為超過40公里。除了高額罰鍰外,還需參加道安講習並扣牌6個月。4. 忽略道路設計與速限合理性「不超速沒有那麼難」這句話忽略了台灣部分的速限與路況不符。例如寬敞筆直的大路,速限卻僅有40-50公里。許多交通專家與網友認為,政府應先檢討道路速限的合理性與公開數據,一味加重處罰可能無法真正解決交通安全問題。
金城式 wrote:以下是樓主說法怪怪的幾個原因: 我發現, 鄉民很會動腦筋, 很有想法。但台灣的政府官員, 反而懶得動腦筋, 懶得有想法。反正多一事, 不如少一事。駁回....不需要深思熟慮,不需要勞煩長官, 不需要成本...
apqp wrote:其實, 不超速, 沒...(恕刪) 中國有一所大學他的校規裡面有一條"宿舍裡面不准養鱷魚"聽起來很荒唐,對不對!!!!但是每條荒唐的規定背後都有匪夷所思的原因政府會這樣規定絕對是許多前人做過的"好人好事"導致我永遠記得一則新聞10幾20年前東部台11路段一台大重機高速經過鄉村部落撞上一個沒走斑馬線橫越馬路的國小妹妹由於大重機騎士有穿裝備所以傷害較小沒多久就站起身來透過路邊監視器看見這位騎士,氣急敗壞、口中念念有詞對著小妹欸似乎在狂罵沒幾秒,他就舉起穿著堅硬車靴的腳不斷的朝因疼痛躺在地上扭動的國小妹妹在他的頭部、胸部...不斷猛踹了大概數十下才被後來趕到停下來的其他騎士拉開這件事之後台九、台11只要進入村落速限就是50公里誰害的????政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