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表它的概念比較偏向道路使用(?)
因此有人在公共政策平台提案,希望未來收費方式也跟著調整,不再只依照排氣量,而是往真正的使用者付費方向討論
例如:
一年只開5,000公里的人
一年開50,000公里的人
兩台車如果排氣量一樣,繳的費用卻一樣
如果這筆費用本來就是道路使用、養護相關
那是不是照使用程度收費,反而比較符合公平原則?
另外現在電動車越來越多,未來如果大家都沒有排氣量,那這套制度是不是也遲早要調整?
提案裡有提到,希望未來能朝比較符合「用多少、付多少」的方向去執行,我自己看完是覺得滿值得討論的

想問問大家比較支持:
A. 維持現在排氣量收費
B. 改成依照實際使用(例如里程)
還是有更好的方式?
提供公共政策平台的提案給大家參考~~有認同再附議,也能分享一起讓更多人看見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e7b74d7e-f3c9-441c-af2e-d43d1b42a15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