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個已經通過提案檢核、正在附議中的公共政策提案,內容是在討論「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未來的收費方式:
2025年底《公路法》已正式將「汽車燃料使用費」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而2026年6月《市區道路條例》也完成相關修法
換句話說,這筆費用的性質已經明確變成
👉 道路使用、養護及安全管理費用
這樣大家覺得目前依照排氣量收費的方式還合理嗎?
分享目前我在網路上看到討論比較多的幾個重點:
1️⃣ 電動車免徵優惠延長到2030年
許多人認為,既然名稱已經改成「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理論上應該是所有使用道路的車輛共同分攤道路維護成本
而不是油車繳費,但電車免繳,因此引發不少公平性討論
2️⃣ 道路磨耗跟排氣量真的有關嗎?
大家都知道,道路磨耗主要跟車重行駛里程有關,反而和排氣量沒有直接關係
例如:
一台平常一年只開3000公里的車,可能比一台一年跑5萬公里的營業車還繳得多,這是否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
3️⃣ 國外怎麼做?
📍紐西蘭
採取「車重+里程」計費
📍美國部分州
推動里程稅(VMT)開多少繳多少
📍歐洲部分國家
導入車重稅與碳排制度
如果未來改革,你支持哪種方式?
歡迎大家理性討論🤗🤗🤗
如果認同應該朝「使用者付費」方向改革,也可以到下面這個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了解並附議,讓更多人一起討論這個議題!
覺得使用者應該要付費_請點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