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嚴懲⋯警促沒入毒駕車輛 增加痛感毒駕可能撞死人,車子就是潛在的殺人凶器。毒駕沒收凶器剛好而已。就跟警察抓到在捷運亂揮菜刀的兇嫌,菜刀雖是無辜的,但一樣要沒收。支持毒駕直接沒收車輛法拍充公或銷毀。現在修法方向應該是要朝車輛沒收(沒收潛在殺人凶器),至於人的部分,應該是有吸毒事實就直接吊銷駕照,戒斷証明滿一定時間後才可以重新考照?
吸毒沒事的,大不了換一輛繼續開,反正中古車也不貴,不然就分期----------------------------------------------------------------桃園毒蟲害2命!3月才判刑 吸毒法官「輕判4個月」:對他人無明顯實害法官甚至還認為張男吸毒「多以自戕身心健康為主,對於他人生命、身體、財產等法益,尚無重大明顯之實害」
扣車是不可能的車輛有所有權人問題如果不是本人的 會有爭議如果是配偶 直系血親的 扣車還可以如果是租賃車 是歸責駕駛人只要是合法承租的沒辦法扣車的以前的森林法 是車輛算是"證物" 只要車上有木頭就是扣車不管是不是租賃車後來很多租賃公司告上法院 找立委陳情 才改成租賃車不扣車扣車沒用的 最有用的方法是當場直接抓去關一年 不得交保關到法院判刑 直接入監服刑才有嚇阻力另外毒蟲阿 10個有9.5個是沒錢的 就算判賠也討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