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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收45張罰單! 法官判「監控過度」撤銷👍




吱吱吱。果然都是故意的
2026-04-18 20:51 發佈
若要不被舉,除非己莫為!

自家裝監視器叫監控過度,科技執法就不算監控過度?
foster_yen wrote:
若要不被舉,除非己莫...(恕刪)



科技執法是 政府認證。

當然不能嘴。

私人拍攝......撤銷。
嚇死人,跟中國一樣,用黨的力量監控人民
怎麼可以用mic 的監視器檢舉
萬一把台灣的機密傳回怎麼辦
必須撤銷
欸,怎會被連續檢舉還死不打方向燈啊?
收到第一張就應該要改吧?
還有人認同連續45次不打方向燈的?
chuleei

罰單通常1個月後才會收到,收到第一張時已經被檢舉不少件了吧??

2026-04-19 7:48
空殼椰子

偶爾不小心漏打,跟他媽的從來就不打方向燈,完全是兩回事。自己不守交通法規叫做別人找麻煩,錯的從來就不是自己

2026-04-19 11:18
果然違規者從不覺自己有錯。
檢舉小人們又要生氣氣了,大喊不違規很難嗎?自己違規還想來討拍。
法官腦子有洞吧?


習慣性違規還不應該連續檢舉了?

這種的就該加重處罰並且要連續疊加處法

甚至這種習慣性連續違規的人就沒資格拿駕照

就該終身吊照不得重考


而這樣的判決

這就是台灣法官的水準?

這樣的人也能考上法官?

難怪柯P說台灣從來不就是不是一個法治的國家


完全就主打一個林北說了算

法律要林北認同的才考慮要不要遵守

甚至要怎麼遵守都是要林北說了算

從總統到人民全都奉行這一王道

難怪民進黨可以執政那麼多年

讓大家可以不守規矩過日子
pc8801

國民黨有這樣的法官判決和政府帶頭違憲亂政嗎?其他的你可以另外講

2026-04-19 9:08
空殼椰子

雖然我很想要她全數繳清,違規罰錢天經地義,但法官我也不覺得他有錯,刻意固定監視設備用來檢舉,這個影像不得使用,他就事論事。所以建議鄰居看著攝影機,感覺有車要出入了騎車出去親自錄影,這個就能用了

2026-04-19 11:50
影片後半有另一則對方採訪
被檢舉的自己大有問題
空殼椰子

這種不守規矩爛貨,我肯定他們從來不打方向燈,上路高機率也是為所欲為

2026-04-19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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