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失敗⋯⋯自行刪除…..對不起….簡單說就是我市區開車行經斑馬線,在綠燈的情況下,眼睜睜著看著行人走過斑馬線闖著紅燈…讓我不知道應該慶幸有煞住車沒撞上她?還是應該撞上去給她一個教訓,然後自己跑不完的法院?
去上幾次"道安講習",就知道 答案!"眼睜睜",這就說明遠遠就看到行人闖紅燈,如果心中還有想撞上去,給她個教訓...這不是刑事的"過失傷害",而是"故意傷害",如果加速的話,還可能被用"不確定殺人"來起訴!不管機動車或行人,無論對錯的狀況下,都有"盡力"防止事故發生的"義務",這是保障每個人"生命權"(生存的權利),因此法律也會給防禦生命權利(正當防禦),甚至緊急避難的處置規範...如果覺得開車很累,或覺得自己無能力防止事故發生,衷心建議乘坐大眾交通工具就好,不然很怕"有人"會在兄臺車下,不小心受傷,甚至喪失生命!
twhenry318 wrote:簡單說就是我市區開車行經斑馬線,在綠燈的情況下,眼睜睜著看著行人走過斑馬線闖著紅燈…讓我不知道應該慶幸有煞住車沒撞上她?還是應該撞上去給她一個教訓,然後自己跑不完的法院 >>>這是很標準的路怒症想是可以撞就不應該了大家開車 , 都會遇到我會減速然輕按一下喇叭 , 提醒行人念力說: 下次不可以唷!把行人當作自己認識的人容忍度 , 就會提高不少或是轉念行人可能有急事例如塞擠屁股 , 要噴了之類的這樣的轉念 , 憑添想像 , 就會一笑置之生命要花在美好的事上發生了車禍就不是那幾秒禮讓可以解決的事光等警察 , 做筆錄 , 出險就要花了半天時間不值得
twhenry318 wrote:簡單說就是我市區開車行經斑馬線,在綠燈的情況下,眼睜睜著看著行人走過斑馬線闖著紅燈…讓我不知道應該慶幸有煞住車沒撞上她?還是應該撞上去給她一個教訓,然後自己跑不完的法院? 期待你當上社會新聞的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