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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單治國:2,000 萬張紅單的「掠奪式」奇觀

歐美先進各國是利用科技來讓生活更舒適便利

我們中華民國是利用科技來監控人民有沒有交通違規 !!


在加上開放民眾互相檢舉,增加不信任與恐懼感

這兩項都不是一個先進民主國家該有的政策


在中華民國交通法規結構下

地方政府締造了一個令全球稱奇、卻令國人寒心的「世界第一」:

全台每年開出超過 2,000 萬張交通罰單。


這一切都源自於罰單有 KPI值



因為罰單有KPI值,罰單數量只會每隔一段時間倍數成長

端賴地方交通局官員改個數據, 罰單數量就必須要上漲 !


我們來看看從2022年到2025年共四年,罰單接近翻倍成長 !

然後一堆為罰而罰的荒謬規定就會出現,當然後面會伴隨著檢舉蟑螂自以為是的正義

從 2020 年到 2025 年,台灣的交通罰單數量與金額均呈現顯著上升趨勢

尤其是在 2023 年至 2025 年期間,因科技執法的大規模導入與民眾檢舉制度的變革,罰單量與國庫收入多次刷新歷史紀錄。

以下是 2020 年至 2025 年罰單狀況的比較與趨勢分析:

罰單趨勢與數據比較 (2020-2025)
2020-2022 年:平穩增長期

此時期交通罰鍰年度總收入約維持在 200 億元 左右。
執法手段仍以人工攔檢與定點測速照相為主。

2023 年:關鍵轉折點(首破 300 億)
罰鍰總額: 約 300 億元。
主要原因: 2023 年 6 月起推行「交通記點新制」及擴大民眾檢舉項目,導致開單量暴增。
當年開單量突破 1,500 萬件。

2024 年:歷史新高
罰鍰總額: 初步結算約 330 億元。
開單件數: 全台開單量推估達 2,125 萬張,幾乎達到「駕駛人平均每人一張」的程度。

2025 年:科技執法全面爆發
預估總額: 交通罰鍰收入恐破紀錄達到 350 億元。
增長動力: 全台科技執法點位突破 743 處,光是台北市 2025 年科技執法取締量就超過 57 萬件。
暴增數據: 部分地區因導入 AI 科技執法,開單量在短短 3 年內激增



這龐大的數據背後,不是交通環境的改善,而是交通部與內政部聯手編織的一張「搶錢巨網」。

一、 政策設計崩壞與執法端的權力傲慢

交通亂象的首惡,在於交通部的失能。
標線設計混亂、路型邏輯不一,許多地段根本是誘人違規的「陷阱」。
而內政部與警政體系則展現了極致的執法傲慢,不思如何疏導交通,卻將心力全放在如何產出罰單,將行政權力凌駕於民生痛苦之上。

二、 躲暗處、搞偷襲:卑劣的執法手段

民眾最難以忍受的,是執法人員失去光明正大的法治精神。
躲暗處監視: 員警不再巡邏維持秩序,而是偷偷摸摸躲在電線桿後、天橋上或暗巷中,利用長焦鏡頭或隱藏式攝影機進行「突擊式」檢舉。

不合法執法: 這種如同抓小偷般的執法行為,完全違背了行政法應有的「先勸導後處分」精神,甚至出現程序不合法的取證,只為了填補績效缺口。
2026-03-17 9:30 發佈
三、 濫用「民眾檢舉」:員警推諉塞單

現在的警察執法已淪為「檢舉蟑螂」的下游代工廠。

不法開單: 許多員警未經詳實查證,只要有檢舉蟑螂檢舉,便不分青紅皂白直接開單,甚至將未經核備、解析度不明的私人錄影當作呈堂證供。

多重開單: 針對同一行為,在短距離內由不同的監視角度或民眾重複檢舉,員警竟也一案多開,完全無視一事不二罰的法律底線。

四、 官僚推諉:不服氣?請自認倒楣去申訴

面對民眾的質疑,第一線執法者的態度極其惡劣:「我有開單權力,不服氣你自己去申訴。」這句話背後隱含的是對庶民時間與金錢成本的蔑視。

政府心知肚明,多數民眾為了生計,寧可繳錢了事也不願耗費數月與政府法律攻防,這種心態簡直是變相的行政恐嚇。

五、 申訴失靈:官官相護的罐頭長城

當民眾忍無可忍提起陳情或申訴時,面對的是毫無靈魂的官僚高牆。

千篇一律的回覆: 無論民眾提供的舉證多麼強大,回函永遠是複製貼上的罐頭文字,強調「員警執法過程無誤」、「經裁查仍維持原處分」。

集體護短: 裁決所與警察機關形成利益共同體,官官相護。
申訴制度早已淪為形式,其目的不是為了平冤,而是為了幫錯誤的執法「背書」。

結語:這不是管理,這是國家級的勒索

這 2,000 多萬張罰單,紀錄了執政者對民生的無感。
當警察變成了躲在暗處的「計費員」,當申訴管道變成了一張廢紙,這個政府早已失去了治理的正當性。
Harvey norman wrote:
這 2,000 多萬張罰單,紀錄了執政者對民生的無感。
當警察變成了躲在暗處的「計費員」,當申訴管道變成了一張廢紙,這個政府早已失去了治理的正當性。




《越有錢罰越重 》瑞典億萬富豪 超速罰375萬
2013/10/16 06:00 自由時報
〔編譯魏國金/綜合報導〕瑞典億萬富豪安德斯.威克洛夫(Anders Wiklof),在芬蘭奧蘭島(Aland)駕車超速,結果居然收到金額多達8萬英鎊(約374萬台幣)的罰單!雖然他認為錯在自己,但也表示高價罰單不合理,應設定罰款上限。

富豪︰高額罰單不合理 應設上限

芬蘭是以交通違規者的資產多寡,做為罰金判處的依據。英國每日郵報報導,67歲的威克洛夫是在每小時限速50公里的路段上,以77公里的速度超速駕駛而被警察開罰。身為慈善企業家的威克洛夫坦承自己超速不對,但遭到的懲罰實在「不合理」。

威克洛夫說︰「我寧願將這筆錢用在年長者的健康照護、日托或任何其他事務。我只能怪自己,但問題是這是否公平?如果我在瑞典超速,我可能收到4000瑞典克朗(約1萬8000台幣)的罰單,這樣的數目天差地別。」威克洛夫擁有瑞典一家控股公司,在芬蘭瑞典語區的奧蘭島,他是最具影響力的富豪之一。

2010年,瑞士一名富豪開著法拉利跑車,以時速85英里(約137公里)高速飆過一座村莊後,被法院以累犯為由,處以18萬英鎊(台幣843萬)的罰款。此外,一名芬蘭富豪2009年1月在限速60公里的路段,以時速82公里駕車,被警方截獲。按照芬蘭交通法規,超速22公里屬嚴重違規,警方根據他向稅務機關提供的稅後56萬歐元月薪的報稅資料,處以相當於12天薪資的罰款,總額為11.2萬歐元(約444萬台幣)。

就算是富豪
收到單筆374萬的罰單
才會有被掠奪的觀感
台灣闖紅燈才罰1800或2700元而已
跟芬蘭374萬的罰單比較
台灣的罰單只是提醒作用
再說
警察有拿刀拿槍逼民眾交通違規嗎???
罰單已經那麼便宜了
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
為什麼不是叫民眾不要違規?
benny3579 wrote:
為什麼不是叫民眾不要違規?


可能樓主喜歡東南亞式的交通吧。
沒有規則,我行我素~~
. norman wrote:
濫用「民眾檢舉」


紅線停車 已經不能檢舉了
機車行駛路肩 現在也不能檢舉了
還有很多項目 通通都被 限縮 不能檢舉了
目前的檢舉制度 還算合理
您如果覺得哪個項目 開放檢舉 很不合理
請 舉出 實例 分享 讓01鄉民共同來 理性討論
我認為是 OK 的
HemecoKiss

[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加持]

2026-03-17 16:06
HemecoKiss

[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加持]

2026-03-17 16:07
A辣愛怕跑 wrote:
請 舉出 實例 分享 讓01鄉民共同來 理性討論
我認為是 OK 的

jsyemail2

如果檢舉人是 違規停車的人... 那真的就太賤了.

2026-03-17 16:56
.小寶寶 wrote:
(恕刪)


因為 閃避違停車 車體壓到雙黃線 被警局開罰單
您 認為這樣 不合理的話
那 您要知道問題的本質
問題的本質 是 承辦員警 審核 不周全 有瑕疵
本來就不應該草率開立罰單
是 那位 承辦員警 要向 民眾道歉
根本就 不關 檢舉人的事情
問題的本質 根本不在於檢舉制度
如果 廢除檢舉制度
那麼 真正的亂開車 胡亂超車 跨越雙黃線 危害交通安全的
就沒有人 可以去制衡他了
jenhoxen

當然不合理,為什麼檢舉人雞掰(明明違停車輛就在那裡,自己都拍到了)卻要警察承擔主要責任?這種不要檢舉不就好了

2026-03-17 16:38
jenhoxen

這個例子不合理的是雙黃線,路就那麼大條、兩邊也沒足夠路肩可以暫停,民眾上下車是要停去哪裡?畫成這樣是要實施"理想國"嗎--有一輛車停,後面全停,駕駛人只能報警?

2026-03-17 16:42
原來有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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