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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車禍判定疑問

想請教各位前輩關於交通事故肇責判定的問題。

先前發生一起事故,當時道路為單一車道,那在直行過程中準備轉入路邊停車格停車(當時車身已開始轉彎進入停車格)。此時後方一台機車疑似煞車不及,從我車輛右側方向撞上車牌位置。

事故初判表結果顯示:
我方:未留意後方車輛
對方:未留意前車車況

那目前對方保險公司表示,因為我是「轉彎車」認為我的肇事責任較大,因此僅願意賠償我 30% 的車輛維修費用。保險員也表示依多數案例來看,停車轉入路邊停車格通常會被認定為轉彎車,因此責任比例會偏高。

不過我查閱相關交通法規後:

1.《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7款
「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行」

但此條文通常適用於:

不同行車方向

或 同方向不同車道(例如雙車道或快慢車道)

若是同方向且同一車道行駛的情況,則應適用:

2.《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
規定車輛行駛時應注意兩車並行的安全間隔,以及前後車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安全距離。

因此我目前有些疑問:
在單一車道且同向行駛的情況下,若前車準備轉入路邊停車,而後車追撞,是否一定會被認定為「轉彎車責任較大」?

想請教是否有前輩曾遇過類似案例,或在實務上通常是如何判定肇責比例?

感謝各位指教。
2026-03-13 16:30 發佈
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行,實務上肇事責任通常為轉彎車 70% 至 100%(主因),直行車為 0% 至 30%(次因)。若直行車無超速或違規,轉彎車通常需負全責。若直行車嚴重超速或有其他過失,責任可能降至 60%-70%。
交通安全e網通
交通安全e網通
+1
以下是詳細分析:
1. 肇事責任比例
轉彎車全責 (100%):最常見的狀況。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且直行車無過失。
7:3 或 6:4:若直行車有輕微違規(如輕微超速、未注意車前狀況),轉彎車負 7 成責任,直行車負 3 成責任。
同車道情況:若轉彎車已提前打燈、轉彎動作正常,而直行車從後方快速撞上,轉彎車責任可能降低,但通常仍被認定未注意後方動態。
交通安全e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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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要概念
法規依據: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無特別例外條件。
筆錄重要性:若轉彎車在筆錄中稱「有看到但來不及反應」,可能因「未注意車前狀況」而分攤 3 成責任。
罰則:違規者處新臺幣 600 元以上 1,800 元以下罰鍰,並記點 1 次。


如有疑問花3000元鑑定
Kaser0819
Kaser0819 樓主

了解 謝謝前輩!

2026-03-13 17:03
cinnamon coffee

哪一條法規說同車道前車要注意後方動態,這條法規真的要找出來

2026-03-13 17:32
Kaser0819 wrote:
想請教各位前輩關於交...(恕刪)

有現場圖嗎?
單一車道路邊有停車格
有沒有路肩線? 幾公分?
10公分就認虧至少還有30%可以拿
15公分再來看細部
沒線就鑑定
但是以目前法條跟你大概敘述,要對方全責應該是沒機會
你有注意到他就應該讓他先過,未注意跑不掉
再來他有沒有受傷? 有受傷就快處理簽和解
不然等他被教有的沒的,告你過失傷害,就要搞更久

只有粗體是重點其他不是重點
Kaser0819
Kaser0819 樓主

我已將現場圖補充留言目前會直接和解 雙方都沒有受傷 只有車牌損壞只是我無法理解後車撞前車卻是前車肇責比較大 所以想確認看看

2026-03-13 17:05

這個是現場的部分
有影片比較好判斷

不然很多細節也講不清

-行徑路線如何? 內->外->停車格 or 外->停車格
-有無留給後方車足夠反應時間? 緩減速 or 急煞 or 鬼切
-是否前後車關係? 有無事先關門
-有無打燈提醒

.....等

有個大原則就是
你要進停車格 有無注意周邊動態 有無留給對方反應時間(EX:3秒以上)

都有的話責任會輕很多
Kaser0819 wrote:

先前發生一起事故,當時道路為單一車道,那在直行過程中準備轉入路邊停車格停車(當時車身已開始轉彎進入停車格)。此時後方一台機車疑似煞車不及,從我車輛右側方向撞上車牌位置。

所以你有打方向燈?
還是看到車格就急煞彎進車格?
沒打方向燈+急殺進車格 你是肇事主因

後車則是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如果你是前1X公尺就打方向燈慢慢靠邊關門下車 把車機牽進車格
這樣事後車肇事主因
Kaser0819 wrote:
事故初判表結果顯示:
我方:未留意後方車輛
對方:未留意前車車況

同車道,只有前後車關係,只要還沒離開車道,都是車道上的前車,

是哪一條法規說要留意後方車輛?

沒考過駕照的工讀生,又在亂寫初判表了...
Kaser0819 wrote:
先前發生一起事故,當時道路為單一車道,那在直行過程中準備轉入路邊停車格停車(當時車身已開始轉彎進入停車格)。此時後方一台機車疑似煞車不及,從我車輛右側方向撞上車牌位置。

這是右側超車的行為,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的規定,是要罰1200~2400元的

不然正常的擦撞,他應該撞在你的左邊才對
無責啊!
單一車道就前後車關係,沒啥什麼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憑你的智慧,我很難跟你解釋! 無腦請勿引言、留言。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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