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標準嗎? 我網路上看到的案例都是打了方向燈超過30秒未動作或經過路口未轉彎被開單。如果我打了方向燈3~5秒發現沒辦法很平順的切換車道而取消,這樣可以嗎?因為我有看到函釋,我覺得怪怪的,難道我要打了方向燈一定要硬切車道不能取消嗎?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7032014&p=6
法規是說轉彎前30公尺 要打方向燈變換車道 要全程打方向燈但 法規 似乎沒有提到先打了方向燈 但最後沒有轉彎或變換車道 有什麼罰則如果 因為 這樣被警察開單建議可以去申訴申訴不過還可以由法院來認定只是曠日廢時而已所以 還是 謀定而後動開車 保持腦筋的清楚 眼手順暢協調
socomplicated wrote:有標準嗎? 我網路上...(恕刪) 打3~5秒不會被罰啊,但30秒真的該罰,要讓用路人更謹慎專注看待行車這件事。試想想如果很多都方向燈打了就分心忘了,那其它用路人就會被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