吱吱吱。📣可教化,觀感良好。之前國道,有四輪大爺擋路,國道警察不罰,認為 救護車 鳴笛聲小。🔊🔊這是應該很大聲吧。台灣有人權,騎單車的朋友,優先過。學校教的好。騎士安全仍為第一考量,救護車駕駛人必須在確保無誤後,方能通過斑馬線或人行道
fannfu wrote:你在藉題發揮帶什麼風向啊? 簡單來說,就是四輪大爺積怨已久:我是尊貴的四輪大爺耶,結果速度上限越降越低、停車位置越來越少、車道寬度越畫越窄,還要毫無理由的禮讓兩腿狗,更有鼠輩整天盯著檢舉,腳踏車居然可以不用停在路中間禮讓救護車,太過分了!~拜託,這是橫向交會救護車,換做哪種車種,都不會被開罰的!更何況,要讓腳踏車冒著紅燈被堵在路中間的風險來禮讓救護車?然後製造下一台救護車的業務?本末倒置了~
台灣 砍死人 沒有死刑 酒駕撞人 沒有鞭刑皮肉痛一個完全無法彰顯正義的島地方不禮讓救護車 有很怎樣嗎?小朋友騎腳踏車 也有人權啊正常人的人權 比躺著的人權 還大啊這都是 一個 不會實踐公理正義的政府 所 教導出來的有很怎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