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隨機砍人後,逃上國道被車撞,撞到他的人會倒楣嗎?

[連結]砍人後被車撞重傷凶嫌 IG滿是憤世嫉俗言論

報導說
35歲張姓男子今天在台中市大雅區持刀將土風舞女老師砍成重傷後,跑到國道被車撞傷。

IG寫出「當你看到這篇文,應該就是有死傷了吧,想知道動機,檢警和媒體別猜別掰故事」,他說殺人絕對是錯的。表示自己被台北警方查獲毒品,也提到公園噪音和違停等問題,求助無門自認委屈。

卻又呼籲社會,如果被冤枉求助無門別再委屈,寫著「私刑讓社會反思」。

警方緝獲並戒護送醫治療,從犯嫌身上查扣2把刀具,等他意識清醒後進行警詢。女老師被砍8刀傷勢重治療中。

這起事件倒楣的恐怕不只遭砍的土風舞老師,嫌犯跑上國道後被撞,撞到他的駕駛不知道會不會也被追訴民刑事責任判賠?
2026-01-29 19:05 發佈
這裡也一堆人覺得自己超速、違停、佔內線、標線號誌警語視而不見...等等,都沒有錯
皮卡思樂冰 wrote:
這起事件倒楣的恐怕不只遭砍的土風舞老師,嫌犯跑上國道後被撞,撞到他的駕駛不知道會不會也被追訴民刑事責任判賠?


如果嫌犯要告的話
會有刑事責任=>過失傷害, 因為當下嫌犯並沒有砍人或傷害人, 無法以"自我防衛"為由撞他。
有刑事責任通常民事會敗訴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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