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顯就是執法過當,你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他犯罪或違規?你知道他吸毒也是攔下來後的事了,在這之前不就單純是你警察個人猜的嗎?怎了?自以為是法律了嗎?這種帝王式的攔車是誰教你的?(我應該沒記錯,我昨天臉書有看到這新聞,是毒駕逃逸外勞)
毒駕嗎 有些國家。吃毒沒犯法。你台灣警察。施暴啊我不這麼說。待會。外籍人士,人權主義者。又出現......不就闖紅燈嘛。你們台灣不是天天在上演。吱吱吱。台灣的行政機關,會免費送機票,讓外籍人士離開。司法單位,不會關。龜山警方指出,事情發生在前天下午3時許,犯嫌則是36歲的阮姓逃逸移工。員警巡邏途經萬壽路一段看見他開著白色轎車闖紅燈,鳴笛示意停車受檢,但他拒不下車,還加速逃逸,最後因前方眾多車輛停等紅路燈卡在萬壽路二段458號附近,員警才有機會抓人。警方表示,員警要求阮男下車拒不配合,因此使用強制力將其帶下車,並在警民合力下控制其行動,事後追查,他不只是逃逸移工,還持有毒品安非他命與吸食器。至於犯嫌車輛向前滑行,幸有熱心騎士協助煞停,本案無旁人受傷及車損。我幫這名外籍人士。喊 桃園市長下台。所以安心回國。至於失聯的。政府不會主動積極查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