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storm.mg/article/11086932
台中市今年3月發生一起震動各界的酒駕案,一名在高醫大就讀的年輕醫學生,在半夜兼職外送時遭無照酒駕、闖紅燈、超速的吳叡旻猛烈撞擊,送醫不治,死者父親是一名資深體育主播,他在審判期間多次公開指出台灣量刑過輕,長期累積的酒駕問題「始終沒有真正被嚇阻」,台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今作出判決:酒駕致死9年、肇逃致死5年,合併執行10年,家屬聽聞後難以接受,強調「無法讓年輕生命受到公平對待」。
酒駕、超速、無照全犯 高醫大四年級生被撞成十八處重傷當場喪命
案發在3月8日凌晨3點多,陳姓醫學生白天在醫院實習、深夜兼差外送,希望能負擔學費與生活開銷,當他騎車行經台中市黎明路、凱旋路口時,吳叡旻酒後駕駛Toyota Alphard,既未減速又闖紅燈,直接迎面高速撞上,監視畫面顯示,撞擊力道強到讓陳男整個人被拋飛,機車車身幾乎全毀,後續鑑定指出,陳男全身共18處骨折,送醫後仍無法救回性命,吳叡旻不僅酒駕、無照,更在撞擊後立即逃逸,直到警方循線查獲才落網。
死者父親、資深體育主播,在開庭日身穿兒子的白袍到國民法庭,這一幕讓在場法官與國民法官全都沉寂,陳父哽咽表示:「殺人償命、天經地義,但在台灣的司法體系好像得不到印證。吳男若有犯後態度良好,當初就應留在現場叫救護車。家人的人生被徹底改變,一萬句犯後態度良好都無法彌補我們,憑什麼吳男能減刑?」。他也提到自己22年前親眼看著兒子出生,沒想到22年後卻要到太平間認屍,再替他辦喪禮,「實在無法承受」,並直言:「酒駕致死該當何罪?我會說唯一死刑,但是台灣的法律如此,殺人已經不必償命,所以我只能期待不論是酒駕致死罪、肇事逃逸、累犯,所有的刑度判好判滿。」家屬明確表態拒絕和解,並將提民事求償。
國民法官量刑十年 累犯加重與「構成自首」減刑交互影響
本案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密集審理三日,最後作成判決,審判理由包含多項關鍵因素:
累犯成立:吳叡旻過去已有酒駕前科,五年內再犯,法院依法加重其刑。
多重違規:無照駕駛、闖紅燈、超速、酒駕、肇逃,違反內容多且情節重大。
未施救:撞擊後選擇逃逸,未協助被害人,被認為漠視生命。
構成自首:法院依刑法第62條認定他「符合自首減刑要件」,因此部分減輕其刑度。
家屬傷痛:法院承認結果造成家屬永遠的損失,但須綜合量刑規範判處最終刑度。
最終量刑:酒駕致死9年、肇逃致死5年,合併執行10年。
台中地院指出,雖然吳男累犯、違規累積,但法律框架下仍必須依減刑規定辦理,因此難突破既有最高刑度。
主播父痛批「怎麼只有十年」 宣布將提民事訴訟、拒絕任何和解
得知最終判決後,陳父在法院外情緒幾度潰堤,語氣中充滿哀痛與憤怒。他表示,台灣對酒駕的量刑始終偏低,讓被害家庭難以獲得真正的公義,他進一步以國際案例做比較,強調「日本酒駕致死可判到20年;美國甚至無期徒刑或死刑」,而台灣僅處以十年徒刑,讓他難以接受,他心碎地說:「兒子美好的未來就這樣沒了,而且肇事者只要坐十年牢。」陳父也特別向兩名檢察官致謝,肯定他們在起訴與出庭過程中的用心與努力,然而,他同時指出問題並不在檢方,而是法律本身的刑度不足,使得法官即便想加重裁罰,也只能在框架內量刑「法律刑度不夠,法官也無能為力,」他說,希望立法者能真正看見這類案件所造成的家庭傷害,儘速研擬更有效的防制制度「不要再讓同樣的悲劇一再發生」,談到後續行動,陳父明確表示,家屬將拒絕和解,因為和解只會讓肇事者獲得減刑,他絕不願意讓兒子的生命再次被縮小或被折抵,他強調,將會針對肇事駕駛、借車者及車主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承擔應負的法律責任,陳父說,孩子的生命無法重來,唯一能做的,就是讓這起事件成為推動制度改革的契機,希望兒子的犧牲能促成更嚴格的酒駕規範,讓未來的社會不再承受同樣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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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帖
酒駕闖紅燈撞死吳柏毅,肇逃後被逮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7092739
jxv wrote:
https://www.storm.mg/article/11086932
台中市今年3月發生一起震動各界的酒駕案,一名在高醫大就讀的年輕醫學生,在半夜兼職外送時遭無照酒駕、闖紅燈、超速的吳叡旻猛烈撞擊,送醫不治,死者父親是一名資深體育主播,他在審判期間多次公開指出台灣量刑過輕,長期累積的酒駕問題「始終沒有真正被嚇阻」,台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今作出判決:酒駕致死9年、肇逃致死5年,合併執行10年,家屬聽聞後難以接受,強調「無法讓年輕生命受到公平對待」。
酒駕、超速、無照全犯 高醫大四年級生被撞成十八處重傷當場喪命
案發在3月8日凌晨3點多,陳姓醫學生白天在醫院實習、深夜兼差外送,希望能負擔學費與生活開銷,當他騎車行經台中市黎明路、凱旋路口時,吳叡旻酒後駕駛Toyota Alphard,既未減速又闖紅燈,直接迎面高速撞上,監視畫面顯示,撞擊力道強到讓陳男整個人被拋飛,機車車身幾乎全毀,後續鑑定指出,陳男全身共18處骨折,送醫後仍無法救回性命,吳叡旻不僅酒駕、無照,更在撞擊後立即逃逸,直到警方循線查獲才落網。
死者父親、資深體育主播,在開庭日身穿兒子的白袍到國民法庭,這一幕讓在場法官與國民法官全都沉寂,陳父哽咽表示:「殺人償命、天經地義,但在台灣的司法體系好像得不到印證。吳男若有犯後態度良好,當初就應留在現場叫救護車。家人的人生被徹底改變,一萬句犯後態度良好都無法彌補我們,憑什麼吳男能減刑?」。他也提到自己22年前親眼看著兒子出生,沒想到22年後卻要到太平間認屍,再替他辦喪禮,「實在無法承受」,並直言:「酒駕致死該當何罪?我會說唯一死刑,但是台灣的法律如此,殺人已經不必償命,所以我只能期待不論是酒駕致死罪、肇事逃逸、累犯,所有的刑度判好判滿。」家屬明確表態拒絕和解,並將提民事求償。
國民法官量刑十年 累犯加重與「構成自首」減刑交互影響
本案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密集審理三日,最後作成判決,審判理由包含多項關鍵因素:
累犯成立:吳叡旻過去已有酒駕前科,五年內再犯,法院依法加重其刑。
多重違規:無照駕駛、闖紅燈、超速、酒駕、肇逃,違反內容多且情節重大。
未施救:撞擊後選擇逃逸,未協助被害人,被認為漠視生命。
構成自首:法院依刑法第62條認定他「符合自首減刑要件」,因此部分減輕其刑度。
家屬傷痛:法院承認結果造成家屬永遠的損失,但須綜合量刑規範判處最終刑度。
最終量刑:酒駕致死9年、肇逃致死5年,合併執行10年。
台中地院指出,雖然吳男累犯、違規累積,但法律框架下仍必須依減刑規定辦理,因此難突破既有最高刑度。
主播父痛批「怎麼只有十年」 宣布將提民事訴訟、拒絕任何和解
得知最終判決後,陳父在法院外情緒幾度潰堤,語氣中充滿哀痛與憤怒。他表示,台灣對酒駕的量刑始終偏低,讓被害家庭難以獲得真正的公義,他進一步以國際案例做比較,強調「日本酒駕致死可判到20年;美國甚至無期徒刑或死刑」,而台灣僅處以十年徒刑,讓他難以接受,他心碎地說:「兒子美好的未來就這樣沒了,而且肇事者只要坐十年牢。」陳父也特別向兩名檢察官致謝,肯定他們在起訴與出庭過程中的用心與努力,然而,他同時指出問題並不在檢方,而是法律本身的刑度不足,使得法官即便想加重裁罰,也只能在框架內量刑「法律刑度不夠,法官也無能為力,」他說,希望立法者能真正看見這類案件所造成的家庭傷害,儘速研擬更有效的防制制度「不要再讓同樣的悲劇一再發生」,談到後續行動,陳父明確表示,家屬將拒絕和解,因為和解只會讓肇事者獲得減刑,他絕不願意讓兒子的生命再次被縮小或被折抵,他強調,將會針對肇事駕駛、借車者及車主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承擔應負的法律責任,陳父說,孩子的生命無法重來,唯一能做的,就是讓這起事件成為推動制度改革的契機,希望兒子的犧牲能促成更嚴格的酒駕規範,讓未來的社會不再承受同樣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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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闖紅燈撞死吳柏毅,肇逃後被逮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7092739
>無照酒駕、闖紅燈、超速的吳叡旻猛烈撞擊
>多重違規:無照駕駛、闖紅燈、超速、酒駕、肇逃,違反內容多且情節重大。
5 大壞 賊壞,
但 又 如何,
台灣 處處 人權,
壞人 人權 都是 擺 第 1,
有人 以 人權 取得 政權,
廢死 維護 壞人 人權,
多 美好 的 詞彙.

人權,
人權,
人權.
保護 壞人 人權,
尊重 台灣人 多數 決.
jxv wrote:
台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今作出判決:酒駕致死9年、肇逃致死5年,合併執行10年,家屬聽聞後難以接受,強調「無法讓年輕生命受到公平對待」。
首先對發生意外感到遺憾,但我們該想想公平正義該如何衡量?
當意外發生時,除了刑事責任外還有民事賠償,也就是肇事人除了被關之外,關完後還要負起民事賠償,假設把肇事人關到老,出來大概沒有謀生能力,連生活都是問題大概也沒賠償,不然就是肇事人有財產可以進行處分來彌補民事賠償,不然你還是得由肇事人出來工作賺取金錢賠償。
除非被害人(或親屬)完全不期望民事賠償,可以將肇事人關到死或是判死,但關到死換成是國家監獄養個廢人,判死或許可以紓解被害人(或親屬)情緒,但對於死傷結果已無挽回。
被害親屬常喊:還XX命來,基本上是情緒發洩,因為現實上不可能為真!
說起來用錢補償是最實在的,所民事賠償談到最後都是錢錢錢,談的都是錢的多少,賠錢還是最有誠意的(還是你要的只是口頭道歉?)~~
以三重老翁撞死多人為例,肇事人死亡,除非名下有財產可以處分,不然連民事求償都無門,所以肇事人到底是活著好?還是死了好?活著至少有個追討對象(但不一定可以追討到),死了就是甚麼都沒了(沒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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