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在想重機這樣超車算不算違規如示意圖在路口切到對向因為路口沒黃虛線沒打燈是否不違規?然後繞過雙黃線且只超一台車(假設只有一台)然後再打右轉燈切黃虛線回原車道的話這樣有違規嗎?有時候黃虛線太短超過去就變雙黃可以等變成黃虛線再切回去嗎?但不管如何,綠燈起步真的不要衝,要超車也要看後面跟打方向燈這是為了安全....
edgar!!! wrote:有時候黃虛線太短超過去就變雙黃可以等變成黃虛線再切回去嗎? 雙黃線不能超車,可以檢舉逆向行駛(駛入來車道)。變換車道如果又沒有打方向燈,又可以檢舉一條不依規定使用燈光(如方向燈)。
edgar!!! wrote:我就在想重機...(恕刪) 第四十七條(汽車駕駛人之處罰-違規超車)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一、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 施工地段超車。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 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 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 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