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拇指向上]腦殘沒藥醫
小保羅155 wrote:抓到了! 應是毒駕...(恕刪)
不對!應該說!!!吸毒的人是病人~它們生病了!病人是有人權的!我們應該接受它們!它馬的~那麼有"礙"怎麼不帶回家養
我幫他想好理由了 : 是撞到人後壓力太大才吸毒的 開車前沒吸
Freshness wrote:好奇廢死團體會幫毒蟲辯護嗎?
這種可以保障弱勢二輪分割車道走到最前面的方便措施,我若是二輪不可能要求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