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車禍學術鑑定,根本是個笑話(法院未採納)

內容很多先上結果跟重點
1.這次鑑定費用為對方全額支付要求送成大
2.鑑定結果推翻之前交通部鑑定報告,原本無肇責改判有部分肇責
3.法庭傳喚鑑定人到庭交互詰問,結果報告內容錯誤眾多,但鑑定人依然咬死我方有肇責,最後法院不採納,我方獲判無罪

這次是二審,一審回覆在這篇文37樓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6978836&p=3

因鑑定報告內容眾多,故擷取重要部分
先上事故行車紀錄
youtube.com/watch?v=vjoNcuGrWP0&feature=youtu.be

1.視野判斷(能夠看到並開始反應的位置),鑑定內容判定對方要到停止線處才能看到我方
成大車禍學術鑑定,根本是個笑話(法院未採納)
圖五及圖七
成大車禍學術鑑定,根本是個笑話(法院未採納)

2.反應時間(鑑定人認為對方於碰撞前1.6秒才能開始反應,反應時間不夠不納入考量,交通部鑑定時是有納入的)
成大車禍學術鑑定,根本是個笑話(法院未採納)

3.警報器
成大車禍學術鑑定,根本是個笑話(法院未採納)

4.結論
成大車禍學術鑑定,根本是個笑話(法院未採納)


接著是交互詰問的筆錄,法院有精簡過,所以也有不少東西沒有記錄進去

首先是視野的爭論
1.鑑定報告的圖片取自街景圖,視野剛好因攝影角度跟路邊停車擋住(街景車攝影高度大概2M左右)
旁邊看的到救護車方向的柏油路,車禍當下是否遮擋也不能直接下結論吧,但鑑定人就是說沒辦法提前看到
成大車禍學術鑑定,根本是個笑話(法院未採納)

2.然後是實際拍攝會不會被遮擋,及救護車應在哪個位置能被看到的影片(影片約在60~70公尺處拍攝)
youtube.com/watch?v=BYkhgZYr4rE&feature=youtu.be
成大車禍學術鑑定,根本是個笑話(法院未採納)
本來只是想釐清視野情況,但鑑定人的回答讓我驚呆了,他將我方原本11.5公里的時速已28公里去算
結果他還跟我扯1秒要分成28格,不能直接算4秒,我這樣算是錯的,就算給你算3秒時速也才14公里,最後還是我請他當場算才去算
而且在鑑定前我就有附書面資料,當時以4秒計算是10.8公里,還附上事故平面圖解釋,結果是裝瞎?
最後說沒有實際影像不能確定路況,之前圖五圖七只有街景圖怎麼就咬死說沒辦法看到了,怎麼就沒有沒影像不能確定這個說法了?

以下是交通部車禍鑑定的內容,注意時間點
18:24:44~18:24:50平均時速為28公里,但撞擊時間點是18:24:54
對照上面影片,在車禍前第4秒,基本上整輛車都出現在視野內了(救護車於18:24:50通過停止線)
成大車禍學術鑑定,根本是個笑話(法院未採納)

然後跟我扯專業知識,說人的大腦沒辦法處理這麼多,很大可能沒注意到
成大車禍學術鑑定,根本是個笑話(法院未採納)
以雙方速度計算30:11.5,救護車與對方的夾角也才20.1度,你告訴我人的視野窄到這種地步沒注意到很正常?

還有一段筆錄沒記錄到,他跟我辯說反應時間加上煞車時間4秒鐘不一定夠,還是可能會撞到
我當場請他直接算,結果算出來直接打臉自己,而且對方是撞到骨折,這是完全沒踩煞車不是踩了還是撞到,哪怕他反應慢了點止踩了1秒都不會撞到這樣
以下是交通部的鑑定報告內容,早就計算過而被他否定掉的東西
成大車禍學術鑑定,根本是個笑話(法院未採納)


3.接著是警報器部分
youtube.com/watch?v=QvGE4sDZArk&feature=youtu.be
簡單說就是警報器變頻(另外加強警鳴聲的手動按鈕)不能與喇叭共存,按喇叭會讓變頻功能中止,然後消防局公文也指示經過路口應啟動變頻
成大車禍學術鑑定,根本是個笑話(法院未採納)

開庭前本來是以為鑑定人誤判了視野狀況,也不理解警報器實際情況,所以才會認為有沒有按喇叭很重要
但實際上
1.於撞擊前4秒,救護車就幾乎整輛車出現在對方視野內
2.車禍前第4秒,救護車有啟動變頻功能(行車紀錄可聽到),而按喇叭會使這個功能停止,消防局公文也指示要使用變頻
在以上狀況,鑑定人依舊堅咬死就是有責任

接著是審判長問鑑定人
成大車禍學術鑑定,根本是個笑話(法院未採納)
成大車禍學術鑑定,根本是個笑話(法院未採納)
實際情況鑑定人鬼打牆更多次,對問題一直避而不談,還扯之前8bit的內容等等,但申請的筆錄內容有所精簡修飾,反正絕不鬆口我方的肇事責任


最後補上對方在警局的筆錄還有事故照片
成大車禍學術鑑定,根本是個笑話(法院未採納)
成大車禍學術鑑定,根本是個笑話(法院未採納)
他說時速才30(我不信,他還撞到手部多處骨折)、前方有一輛貨車(行車紀錄根本沒有拍到)、救護車突然衝出完全沒煞車(我時速才11.5)、一聽到警鳴器就發生撞擊(看到救護車都有4秒了,聽到肯定更久)
這內容根本就是想把救護車抹黑成高速衝出,變成肇事主因好多要點錢,除了交通號誌外,其他東西跟實際狀況哪樣對的上?
然後一審求償18X萬,現在提國賠要14X萬還在審理中

這鑑定人還是教授,結果直接把我的時速乘上2.4倍去做鑑定,導致後面反應時間跟視野狀況,全都往對我方不利的情況發展
即使在錯誤被指出後,依然咬死我方應負擔肇責的不鬆口,法官問話時還會鬼打牆東扯西扯
所以是專業能力不足才做出這份錯誤百出的報告,還是其他因素?
不就好險出問題的是鑑定人不是法官
2025-11-13 20:48 發佈
你幹嘛刻意把左側影像(V4)遮蔽?


還有我一向不認為用警報器取代喇叭是正確的操作,警報器的聲音不管怎麼變都沒辦法讓別人知道你的意圖,如果你覺得是不得已的,那可以叫他把這東西改掉。

當然最好寫進國家標準裡。
guda160
guda160 樓主

第一支影片是救護車的,可以辨認撞擊前第4秒通過停止線;第二支影片是對方方向的模擬,可以看出在停止線位置是幾乎整輛車都看的到;實際狀況就是,撞擊前第4秒,對方已經可以看到並聽到,跟聽不聽得懂無關

2025-11-16 19:33
guda160
guda160 樓主

而對方的筆錄證詞,是說「一聽到警鳴器就發生撞擊」,代表他根本連聽都沒聽到,所以你說的「聽不聽得懂、有沒有辦法辨別方向」跟這起事故沒啥關聯

2025-11-16 19:38
guda160 wrote:
所以是專業能力不足才做出這份錯誤百出的報告,還是其他因素?
不就好險出問題的是鑑定人不是法官

中間內容太長就不看了, 無罪就好
只對你最後這段說一下看法
人生世上難免都會有糾紛, 有糾紛為了判定誰對誰錯
所以才需要法律, 法官或檢察官等司法人員單純只是行使法律的代理人之一
但這並不代表他們就一定奉行公理正義
這些法律代理人都可能有知法違法的情況了
就更不用說只是一個私人單位的鑑定報告了
你可能以為成大是國立學術單位, 但所謂的"國立"只是在教育方面受政府的補助
收費的鑑定業務, 單純只是以其學術單位的專業, 去執行商業的業務
且接的是民眾的委託, 算是私人業務
既然是私人業務, 比起上述那些司法人員, 當然就更有可能為了委託而違背公理
就和私人的律師一樣, 收了錢, 當然要鑑定出對委託人有利的報告
當然, 此舉是否會影響其鑑定的信譽, 就看他們自己怎麼想
以前和公家單位打官司, 其答辯不合邏輯的狀況也遇過不少, 就是硬凹嘛
反正就是賭法官或我方沒注意到
不過你的案子對方確實很執著, 又請律師又花錢找鑑定的打到二審
很少見, 就當做經驗食糧吧, 不要想太多
guda160
guda160 樓主

完全想不到學術鑑定這麼專業的東西也能出這麼明顯的錯誤,尤其是錯誤都被指出後還是說我也肇責,被噁心到了

2025-11-14 15:27
路人39

要不是自身有過被噁心過的經驗, 本來也是不知道, 專家也是會昧著良心說話的[這我不行]

2025-11-14 15:45
85683213 wrote:
你幹嘛刻意把左側影像...(恕刪)

這說法我覺得沒甚麼道理
駕駛聽聞緊急車輛警報器,本就應該做好隨時停讓的準備
而不是用只有警報器會不知道緊急車輛要幹嘛來解釋
難道按喇叭就會知道嗎??

說到底壓根就不需要知道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想要幹嘛
聽到就是準備好隨時停車讓車
簷前淚滴

真, 台灣駕駛者的駕駛意識普遍出了點問題! [sorry]

2025-11-14 11:42
救護車有燈有聲

這樣也能撞上來

當然百分百肇責

還想牽拖
笑死!那撞擊力道怎可能是30?少說50!
即使最後勝訴,也搞得身心俱疲。樓主辛苦了!
guda160
guda160 樓主

差兩個月就3年了,真的身心俱疲

2025-11-14 15:28
水の呼吸使用者

樓主辛苦了!5

2025-11-18 8:15
只想說, 你的律師很棒!
能讓法官跳過學術鑑定, 直接裁判
撞擊你的那台白色轎車
也要公布他的行車畫面才對
但 看起來 他應該是不敢
葉梓楓

就是說阿5

2025-11-14 14:41
buzzbee

看到救護車還不讓,是什麼德性,大家都懂。

2025-11-14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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