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後續求償流程
事由:8月份家人被大都會公車-內湖線,撞擊我方汽車,初判表出來,公車 100%肇責
過程:
1.大都會公車相關人員沒有任何一通電話來關心或是來談合解
2.自己投保的車體險,已去維修出險
3.11月份自行打給大都會公車,
大都會公車表示:"我們除了車損會談理賠,其他代步/請假等等的求償是不理會的"
請教各位先進,後續如何處理?
又實務上求償那些項目是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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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告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