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東分局今日表示,民眾反應於社群媒體,在羅東鎮民權路段有輛小客車暫停路中,並從車後門載運乘客的危害交通安全及秩序的行車安全事件,經查證相關資料,該行為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處駕駛人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與第30條第1項第6款車廂以外載客,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
輪數正確,為所欲為,觀感良好,沒有問題

廢警念一堆法條,實務上有人檢舉也不會開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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