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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機關怠惰?舉發影片連去識別化都不給複製,人民如何行使完整訴訟防禦權?

我最近發現,被檢舉交通違規,連去除個資及第三人權益的影片都拿不到。跟機關交手後,實際遇到是各單位互踢皮球。

1.警方(內政部管轄)說已經給監理站了,去跟監理站要。
2.監理站(交通部管轄)雖然有收到影片,但警方沒說可以給當事人
3.法務部的法令解釋說可以跟各機關依法索取
跟警方、監理單位申請後,得到回覆說「可以現場看」。但不給複製、如何帶去事務所給律師看?或送交第三方公信單位分析?
這樣民眾要確認及在有利的狀況下申訴、打行政訴訟?要怎麼自保?
而這幾天也有報導「警方竄改罰單被判刑」的新聞

我發起了公共政策提案,希望政府能改進制度:
📹 民眾能複製取得去除個資、及去除識別化第三人的影片
⚖️ 保障申訴與訴訟防禦權
👮 警方、監理單位要有統一申請複製流程SOP

每個人都可能有一天被誤拍、被誤罰。
幫我一起附議👉
姓名欄位,政策提案系統沒要求填寫真實姓名

提案附議網址如下: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dffd27ef-917e-4ce8-8b79-07df12d80dd1




依據文獻如下
一、法院判決節錄在68樓
二、相關機關申請辦法節錄在84樓
三、法務部相關回函:

按檔案法第 17 條規定:「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應以書面敘明理由為之,各機關非有法律依據不得拒絕。」、政府資訊公開法( 以下簡稱政資法)第 9 條第 1 項規定:「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 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及其所設立之本國法人、團體,得依本法規定申請政府機關提供政府資訊。」又行政程序法第 46 條第 1 項規定: 「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行政機關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有 關資料或卷宗。但以主張或維護其法律上利益有必要者為限。」上開 行政程序法第 46 條第 1 項係規範特定之行政程序中當事人或利害 關係人為主張或維護其法律上利益之必要,向行政機關申請閱覽卷宗 之程序規定,並應於行政程序進行中及行政程序終結後法定救濟期間 經過前(下稱行政程序進行中)為之。是以,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如 於行政程序進行中,得依行政程序法第 46 條規定申請閱覽或複印有 關資料或卷宗;如非行政程序進行中之申請閱覽卷宗,則視所申請之 政府資訊是否為檔案,分別適用檔案法或政資法之規定(本部 113 年 4 月 9 日法律字第 11303504550 號函參照)。
2025-10-15 9:02 發佈
政府本來就有保護檢舉人、報案人身份的義務,如果你打110報案說你家樓下有人在吸毒,毒蟲要申訴是你亂報案,你願意警察把你報案的錄音檔給毒蟲嗎?
罰單本來就能申訴,去看影片確認自己有沒有違規還不夠,還要拿到影片,你以為別人不知道你拿影片想要幹嘛嗎?
黃莫言
黃莫言 樓主

可以去看74樓法務部回函

2025-10-15 19:04
黃莫言
黃莫言 樓主

當然是沒有違規

2025-10-17 23:37
我檢舉的影片是證據,

且影片的所有權是檢舉者的,警方或是公部門都不能提供,

這是基本的著作人格權(確實錯誤),

有沒有違規警察看影片就知道,只有違規者不知道,笑死人的提案。
bbboywind

當然你要說,駕駛想申訴就要跟車主聯繫好,用車主的身分去看,也是可以的。但延伸的是,原本用意是給當事人看,現在卻給了其他人看到,會不會有疑慮,更別說,如果其他人拿去散播那會不會有另外的疑慮,這都須討論?

2025-10-16 13:55
bbboywind

昨天忘了給~併排停車必檢舉~一個讚,補給一下。讚+5

2025-10-16 13:56
所以,你違規什麼被檢舉?
葉梓楓

[笑到噴淚]

2025-10-15 20:18
黃莫言
黃莫言 樓主

[大笑][大笑][大笑][大笑][大笑]

2025-10-15 21:46
黃莫言 wrote:
我最近發現,被檢舉交...(恕刪)

首先要告發附上影片規定須遵守才能生效這是需要成本的喔,

檢舉交通違規影片應透過官方線上檢舉平台或寄送光碟等方式,並需附上包含時間浮水印、能清楚辨識車牌、違規事實與地點背景的原始影片。 若為動態違規(如闖紅燈),應提供影片或至少兩張連續照片;若為靜態違規(如違停),需能證明停車時間(例如超過三分鐘)。 檢舉時需詳載違規地點、日期、時間、車牌等資訊,並請注意檢舉必須在違規發生後七天內提出。

其次不同縣市對調閱規定不同要看違規發生在哪個縣市內喔,

關於線上調閱:部分縣市警察局(如雙北、台中、台南、高雄)的交通違規便民服務網提供線上調閱「逕行舉發」(包含民眾檢舉)案件的採證照片或影片連結。

最後奉勸車主守法守紀開車既然違規就要負起應該的責任。
偶爾出聲

原來是要成本外部化啊,不想花自己時間去看就要求別人把東西整理好送給你審閱,(交通)警察的本質是維持治安、改善交通,影像去識別化、個資化是業外行為,先提倡警務人員加薪處理還說得過去,增加預算就從罰單分潤

2025-10-15 16:19
黃莫言
黃莫言 樓主

警方不想外部化!民眾權益就該被警方外部化嗎?更何況類似相關案件,法院判決撤銷罰單

2025-10-15 16:24
不用想那麼多 wrote:
所以,你違規什麼被檢...(恕刪)


紅單貼上來看看。
poboveiaqn

笑他不敢啦[笑][笑][笑]違規仔一堆理由嘍

2025-10-16 16:41
黃莫言
黃莫言 樓主

當然是沒有違規

2025-10-17 23:39
不是可以現場看嗎?那就現場看就好了,看完有問題上法院大家再一起看,被誤舉機會可能一輩子能碰到幾次,有遇到很難得值得請假去看
黃莫言
黃莫言 樓主

依法當事人跟利害關係人也有資格

2025-10-15 21:49
黃莫言
黃莫言 樓主

現在實際遇到的狀況,是三方互踢皮球。1.警方(內政部管轄)說已經給監理站了,去跟監理站要。2.監理站(交通部管轄)雖然有收到影片,但警方沒說可以給當事人 3.法務部的函說可以跟各機關依法索取

2025-10-15 21:53

所有
檢舉別人 交通違規 的影片
YOUTUBE
都 看的到
一清二楚 毫無爭議 可以 受公評的
我是 建議 政府
受理交通檢舉 檢舉者 必須 上傳至 YOUTOBE
讓 社會各界 檢視 才能 毫無爭議
完全透明公開
不會有 黑箱作業





檢舉
我 負責 我 驕傲 公開透明 耐得住檢驗 毫無爭議!
那種 模稜兩可 有爭議型的 我 絕對不會去檢舉
不會造成 警察 與 用路人 的 困擾
HemecoKiss

[拇指向上]5 檢舉真的很麻煩,感謝造福世人

2025-10-16 10:14
塚本八雲

改正交通人人有責5

2025-10-17 8:21
檢舉要有影片 警員才能開單
警員不會把影片傳給你, 因為他怎知道你是不是當事者. 但是你可以去警局要求查看
罰單都有承辦員警的姓名跟電話., 你可以打電話詢問
這種流程我走過一遍. 所以我很明確跟你說, 有影片, 但是你要跟承辦人員約時間去警局看影片

如果今天你是警察, 你能隨便把民眾個資傳給不明人士嗎? 你說你是當事者要警察網路傳影片, 怎證明你就是? 換位思考就知道, 你的訴求不可能的.

還有 你標題要改. "有影片但是我懶得去警局"
黃莫言
黃莫言 樓主

不覺得耶[笑][笑][笑]

2025-10-16 12:10
黃莫言
黃莫言 樓主

是行政機關怠惰

2025-10-20 20:19
所以,到底違規了什麼被檢舉?
黃莫言
黃莫言 樓主

如果真這樣說,那檔案法跟政府資訊公開法可以廢了[偷笑][偷笑][偷笑][偷笑][偷笑]

2025-10-16 12:12
黃莫言
黃莫言 樓主

行政程序法第 102 條:行政機關作成限制或剝奪人民自由或權利之行政處分前,除已依第三十九條規定,通知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或決定舉行聽證者外,應給予該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這就是防禦權在行政處分前開始前就擁有

2025-10-17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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